於是,那天的事情,該知道的就都知道了。
“到底年輕著……”
“是啊,他年輕著呢,我們倒是老了,”明德帝嘆了口氣,“皇后,我們也很久沒說說話了,今天的飯就擺在這裡,我也不走了。”
駱尋瑤和徐秀珠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才總算有了空閒,而這些日子,忙的其實也不止她們兩個。
駱成和駱尋逸還好,也不過就是一個每天上差一個每天上學罷了,駱尋瑾就不一樣了。
那些藏了金子的磚頭足足有一千多塊,比平常的青磚略大,駱尋瑾雖然頭天晚上就全都挑了出來,但是要偷偷地把裡面的金子全都挖出來,卻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做到的,所以最後他在城外一呆就是十天。
這十天時間裡,駱尋瑾聯絡了附近的磚窯,買了幾萬塊青磚回來堆在自己院子裡,又找了人在旁邊建些房子,自己則以每天一百多塊的速度,天天砸磚頭拿金子……
駱尋瑾做的很隱秘,為了掩飾那些掩埋不了的碎片,他還專門找了比較小比較薄的磚頭,當眾表現了一把拳頭碎磚以及腦門碎磚,讓夏老九等人一致認定那些碎屑是他拿來練功夫以後剩下的。
不過,用青磚練功,這在夏老九看來實在是奢侈了一些,於是他乾脆就專門幫駱尋瑾做了個沙袋綁在了他院子的樹上。駱尋瑾不好推辭,每天在院子裡瞧著別人來回搬磚的時候就乾脆一直砸著,時間一久,饒是他一直喜歡練武身強體壯,一雙手還是腫了。
幸好,十天過去,所有的金子就都取出來了,估計能有十一二萬兩。
金子分量重,十萬兩放到一起也沒多少,所以駱尋瑾在懷裡裝了一百兩以後,就將剩下的全都埋在了屋裡鋪著的石板下,做好偽裝以後才回到了京城。
十天不見,駱尋瑾看起來整個人瘦了一圈,精神更差,眼裡滿是紅血絲,也虧得徐秀珠一直覺得男人受點傷沒問題,才沒有被追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尋瑤,那都是金子,是金子!我這些日子一直提心吊膽的,就怕什麼時候丟了一塊,吃不好也睡不好……”駱尋瑾一臉鬱悶,這十天對他來說簡直就是煎熬!要知道,他長這麼大,大部分時候都只能懷揣著一袋子銅板上街,自己全部家財放一塊也就幾十兩銀子,但之前卻看見了無數金燦燦的金子。
“哥,見多了就習慣了。”駱尋瑤開口,其實這幾天她也非常擔心,幸好駱尋瑾做的很好。
“也對,見多了就習慣了,我現在也成了有錢人了。”駱尋瑾從懷裡掏出那塊有些扁的巴掌大的金子:“尋瑤,你想打什麼首飾儘管說!”他現在有俸祿,只要不去花天酒地就已經足夠用了。
“大哥,你以為我身上和伯母身上的首飾都是怎麼來的?”駱尋瑤搖了搖自己的手,上面正掛著一個金手鐲——如今她的首飾已經不算少了。
“女孩子不是都喜歡首飾嗎?可以多打一些。”
“這倒是的……大哥,你幫我去京城看看那些首飾鋪子吧,最好能盤下一個來,再多找些打首飾的匠人。畢竟這些金子直接拿出去太顯眼了,打成首飾賣了反而更好。”駱尋瑤說起了自己最初的打算。
“打成首飾賣了?這也會很顯眼吧?首飾鋪子也不可能賺太多……”駱尋瑾有些擔憂。
“這可不一定,大哥,要是能找個合適的人,跟他說了南疆的事情,也就算不得什麼了。”駱尋瑤又道,秦繼祖和那幾個南疆人已經走了兩個多月,再過不久應該就能回來了,到時候,她對南疆的寶石就能有個大概。
這些寶石,駱家當然不能獨吞,最好還是讓別人,特別是皇家的人去做這生意,然後駱家從中拿到最便宜的寶石,這麼一來,就算首飾鋪子賺得多些,別人也只會以為是她們拿到的寶石便宜的緣故。
而且,若是去做生意的是皇家的人甚至明德帝都知道,那他自然就不能再說駱家通敵賣國通的還是那個南疆了。
把自己的打算詳詳細細地說了,見駱尋瑾似乎都聽懂了,駱尋瑤當即換了個表情,笑問:“大哥,明天是元宵節,我和尋逸要去逛燈會,你去不去?”
“逛燈會?”駱尋瑾眼睛一亮,他對元宵燈會聞名已久,可惜前些年一直在南疆因此從未去過:“去,當然去!”
“那大哥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伯母給你準備的過年走親戚穿的衣服已經放到你房裡了,明天你就挑一件最喜歡的穿吧。”駱尋瑤開口,這次過新年駱尋瑾一直在跟磚頭打交道,新衣服都沒上身,明天再不穿以後要穿官服恐怕就沒機會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