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年輕的時候也愛漂亮,但如今駱尋瑾都二十歲了,那裡還有這心思?現在都十幾年不碰脂粉了。
“伯母,京城的人都折騰這個,我以前沒機會,現在遇到伯母才能試試,伯母就陪陪我吧。”駱尋瑤撒嬌道。
“雖然麻煩,不過這個用著挺好的,我臉上光滑了好多。”徐秀珠嘖嘖稱奇。
駱尋瑤卻知道,這藥材絕對沒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對於徐秀珠來說之所以效果這麼好,其實完全就是因為徐秀珠以前太不打理自己了。
因此,她最初的時候用鹽幫徐秀珠去了死皮以後,對方看起來就已經精神很多了:“伯母,你只要加把勁,以後絕對比那些塗脂抹粉的好看!”
“哪能啊,我的臉再怎麼樣也白不了。”徐秀珠開口。
“也不是白了就好看了,而且胭脂水粉傷面板,很多天天用脂粉的,伯母你這個年紀臉上就全是斑了。”相比之下,徐秀珠也就是曬得黑了點而已,因為她身體健康,其實氣色非常好。
徐秀珠明顯還有些不相信,駱尋瑤卻知道自己說的話再真不過,胭脂水粉的確好用,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學會了用胭脂水粉將一個平平常常的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後來被打斷了腿以後,這也是她的謀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雙刃劍。
來尋歡作樂的男人,當然喜歡美人,大晚上的天色暗,他們估計也看不出美人臉上的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風流,要是男人早上醒來發現自己身邊躺著一個臉上的粉掉了大半,唇上的胭脂都化開了的“美人”,估計昨晚的旖旎,瞬間就能忘掉一大半。
更何況,脂粉傷臉,煙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在自己擦厚厚的一層,一夜過去又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過上兩年一張臉就毀了,以後再不擦粉都遮蓋不了臉上的瘢痕。
所以,駱尋瑤會內服外敷的用藥材調理身體,卻絕不會自毀長城擦上厚厚的胭脂水粉,當然,她也不是什麼都不擦。那時候,她都是將玫瑰、梔子花、菟絲子、金針、紫草等藥材用油脂浸泡過,最後研磨的細細的製成膚色的膏狀物使用。
用這種脂膏在臉上塗上一層,既能遮掩瑕疵,男人還完全看不出會以為你未施粉黛,更重要的是,這是護膚的。
駱尋瑤其實並不喜歡打扮,她甚至厭惡脂粉味兒,但不可否認,容貌是女人最重要的武器。
不過,她現在年紀小底子也好,其實沒什麼好打理的,頂多就是臉上的痘痘需要處理一下,如今每天這麼勤快,主要還是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際,至少不久後駱芬四十歲的生辰,她作為駱芬的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現,當初不管是徐秀珠還是駱尋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這次駱尋瑤卻一點也不想讓他們失了顏面被人嘲笑。
駱尋逸最近很聽她的話,行為舉止已經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當初那麼難看了,不過徐秀珠卻還有些麻煩。
徐秀珠的容貌只要過得去就行了,可氣質……雖然因為她刻意的討好,徐秀珠面對她的時候已經自然了很多,但面對別人卻總有些畏縮,走路的時候還會下意識地低頭含胸。
一個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沒有氣質,也絕不能讓人喜歡,以前駱尋瑤就碰到過一個長著一張絕美的臉,卻有些駝背,走路還手肘向外甩著胳膊的女人,縱然有人愛上了她的那張臉,也絕不會喜歡和她走在一起。
駱尋瑤以前,其實在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總忍不住低頭走路,可後來卻全都在豔姐的的指導下,憑著毅力改過來了。
那時候,她一方面是時刻注意,另一方面,卻也是因為一樣東西。
等敷完了臉,駱尋瑤就拿出了一雙比自己常穿的大上兩號的繡鞋:“伯母,我說的要給你做的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試試吧。”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時間趕出來的,當然能這麼快做好,其實還是因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給吳子文做鞋的鞋底。
“尋瑤你的手真巧,我可連繡花都不會。”徐秀珠笑道,接過鞋子,臉上卻有了一絲不解,不過雖然不解,她卻什麼都沒問,而是穿上了那雙鞋子,然後險些踉蹌了一下。
“伯母,你先站著,腳跟用力。”駱尋瑤馬上開口。
徐秀珠按照駱尋瑤說的站直了身體,卻覺得非常奇怪:“尋瑤,這鞋,有點彆扭。”何止是彆扭,簡直就是怪異了,徐秀珠也見過人把鞋跟加厚好讓自己瞧著高些,但卻沒見過前面高後面低的鞋,站著就跟走上坡路似的……不過雖然彆扭,這還是長大了以後頭一次有人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