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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她的福才有如今的好前程……

要不是這樣,這兒媳婦她能一腳踹了。

從高家出來,鬱媽心神恍惚,她腳步虛浮的回到家裡,在村道上遇見有人打招呼都沒顧得上回應。她想給自己倒點水喝,差點讓早晨新鮮燒的開水燙了,跟著才想起自己去高家是想找大妹把錢要回來。想起來之後,她放下搪瓷盅子又出了門,往縣裡趕。

鬱媽還記得,高紅紅說她住在人民路,就徒步走了四十分鐘,一路問到人民路去。

這時候其實也才不到十點鐘,日頭挺高,但還不算特別熱。

到人民路以後,鬱媽又跟人打聽,問有沒有個新搬來做買賣的,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女娃。

兩個站在路邊閒聊的嬸子正好知道,就好心告訴她說:“人是住在這頭,可她出去了,要找她得上解放路去。”看鬱媽不像是縣城裡的,閒磕牙的嬸子還給她指了指方向。

去高家撲了個空。

到人民路又撲了個空。

鬱媽轉戰解放路,這回倒是很輕鬆就把人找著了,看到鬱春的同時,她的心也沉下來。那一百五恐怕是沒指望,不知道能要回多少。

為啥這麼說?

因為鬱春不僅打了個嶄新的攤子,又因為怕曬,還請人做了個很大的帆布傘支在攤子上,一眼看去就她那個小吃攤最扎眼,比不遠處賣水果的陣仗還大。

鬱春那攤子前面還真有幾個嘗新鮮的,人家過來點了東西以後,就站那兒等,一等二等三等也沒等來,她手忙腳亂烤了一陣,翻過來一看,糊了。

來嘗新鮮那幾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跟著就要撤退。

“等這麼久還沒好,算了我不要了。”

“是啊,別忙活了,我不吃了。”

“火這麼大,肉都烤焦了,這還能賣?”

說著客人們就要走,鬱春不幹了,手上東西一扔就要去拉人:“你不吃就別讓我給你烤啊,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