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豐笑道:“我看也不用另做了,不如我也入些錢到裡頭,跟做工的一處吃得了。省得你們做二回了。”
靈素笑道:“他們是有定例的,一天三十個錢的餐飯錢,七娘還不許我拿自家的東西往裡貼。你一天若要論起來,可不止這個數,一下子給你換成那樣的了,只怕你吃不慣呢。”
方伯豐笑道:“這一天三十個錢,一頓飯兩頓點心還吃不慣?我那時候一天都吃不來十文錢的,不也都那麼過來了。”
靈素道:“沒的時候說沒的話,有的時候幹麼還要這麼省?我種了那許多菜,養了那許多雞……豬,還能捉魚,幹什麼不給你吃呢?七娘讓我同做工的裡頭論的時候,都得折了錢算。幸好家裡不用這麼著,咱們愛怎麼吃怎麼吃。”嘴一禿嚕,差點沒把自己在後山河邊蓋的那一溜牲口棚都說出來。
又說起記賬的事兒,方伯豐道:“也行,你每天自己先記著,晚上報給我,我給你寫下來。你們倆這做法,我估摸著到時候沒準還真用得上這個賬本兒。”
到底如何用得上,他也沒說,滿心都是要給許多人做飯吃的靈素自然也沒想著問。
下晌靈素往南城都問清楚回來了,就跑去七娘家等她。七娘沒有她腳快,又問的細,回來稍微晚了些。兩個人一對,最後還是南城的便宜。
第二天,兩人便拿著銀子去南城買了一罈子油、兩石米。新米價格都貴,太陳的米走了味兒了也不好,便買的去年的稻子舂的米。不過篩,碎米也雜在裡頭了,一石八百文,新米都得一貫往上,這就差出價兒來了。
油向來比肉貴,靈素自己在山上收的茶籽,還沒來得及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