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65部分

渙訟質擔�蛭�庖槐洌�粽降木褪侵洩��屑蓋�甑穆壯#��竊儷魷忠桓隹�轂俚氐奈叭耍�裉�⒆婺前憬�抻敕蚍龐諂降鵲奈恢蒙希�米佑敫敢泊τ諂降鵲奈恢蒙稀�

而且令人憤怒的事實還不只是如此,更更憤怒的是,法律規定,子女成年後,不可以向父母追討撫養費。

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如果不是以上的兩種情況,父母對於十八歲以上的孩子,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對於一般離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撫養的問題都包括在了其中。

而在現實操作中,還有十六週歲這一條線,如果子女年滿十六週歲,不再讀書,工作了,那麼,子女就具備養活自己的能力,父母也就可以不再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了。

這種法律,是不是很令人憤怒?

子女一旦成年,不僅不可以追討父母拖欠的撫養費,而在未來的幾十年後,卻還必須支付父母的贍養費。

太不公平了!

當年邱向陽知道這個事實後,馬上轉而開始關注打撫養費官司的事,因為她不想白白吃虧了,再不討要,等到成年了,她就真的一分錢都拿不到了。

可是鄭阿姨不同意,她是一個善良的女人,所以她帶大了邱向陽,但她同時也是一個偏於傳統的女人,她始終認為,子女是不應該狀告父母的,就算父母再不好,也不可以。

所以邱向陽只能忍了,當年她還小,沒有錢,還沒有鄭阿姨的支援,她怎麼打官司?

她只能好好讀書,想著盼著以後長大了,再也不回清山縣,走的遠遠的,不讓邱家旺和肖金萍找到她。

這是屈從於現實的無可奈何。

但是命運給予了邱向陽一場機遇,她撿到了小窗戶,她的人生從此改變了。

位面交易,財富積累,邱向陽有錢了,錢壯人膽,邱向陽狀告父母的心思又活了。

她不怕花錢,只要花錢能夠達到她的目的,那就是值得的。

而這個時候,鄭阿姨也改變想法了,其實鄭阿姨當年對邱家人還是抱著一絲希望的,她總想著,人不會對自己家的孩子這麼絕情,但是事實令她醒悟了,當邱向陽因為攢不起學費和生活費,差點無法入讀高中時,邱家人就是能夠鐵了心的一分錢都不給。

鄭阿姨當時和陳老師商量過,她出高中的學費,陳老師出大學第一年的學費,會這麼做也是因為她自己也不富裕,她的老公因為腰椎問題,多年在家,幹不了活,沒有收入,要休養,要吃藥,有時還要去做理療,而且家裡頭還有兩個孩子在讀書,所以鄭阿姨的家庭開支很高,積蓄不多。

但是邱向陽拒絕了,她選擇了進入六中。

因著這一件事,鄭阿姨始終覺得自己耽誤了邱向陽,所以當邱向陽提出要狀告父母索要撫養費時,鄭阿姨這一回同意了。

有了錢,又有了鄭阿姨的支援,邱向陽終於可以告父母了。

現在開庭了,打官司了,邱向陽有理有據,輿論又同情她,邱向陽的贏面很大,她的最主要的目的達成了,留下案件記錄,以後可以不去見,不去管,只需要支付一筆少少的贍養費,她就可以輕輕鬆鬆自自在在的去過自己的人生了。

如果不是法律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必須盡到的義務,邱向陽真的是一分錢都不想給,他們沒養過她,她為什麼要養他們?這一點兒都不公平!

但是沒辦法,法律在這一點上,就是這麼無情。

還好,法律在無情之外,還有一點點的人情,父母若是沒有盡到應盡的撫養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要求可以相應降低,判決下來的贍養費,一般是以當地經濟水平的最低生活標準為贍養標準,可以做一個類比,低保給多少,子女就可以給多少,而且這個是算金額總數,如果子女多,每人平攤一下,可能還不到每月一百。

邱向陽打聽過清山縣的低保標準,清山縣是個不富裕的縣,經濟水平低,所以低保標準也低,以前是每月180元,今年漲了20元,是200元,這點錢,在邱向陽眼裡算得了什麼?

就算幾十年後最低標準一路漲價,但是物價、工資也會跟著一路上漲,邱向陽有自信,她的未來絕對不會開倒車,用少少的一筆錢,換得一個耳根清靜、關係斷絕,她願意,她太願意了。

現在邱向陽的最主要目的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