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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走不好,爬上爬下的本領也不怎麼樣,真不知道它以前是怎麼混的。

它又不是真正的貓!毛毛對夏皎變相的鄙視很是惱火。

它不喜歡自己走路,就是因為不習慣這種四肢著地的行走方式,而且,這麼走會把爪子皮毛弄得髒兮兮的,它又做不到像別的小貓那樣,給自己舔毛保持整潔,所以乾脆就讓夏皎抱著,或者扒在她肩頭,堅持把自己當成四肢殘廢的米蟲。

反正她是它的貼身侍女,伺候它是應該的!毛毛總是這樣安慰自己。

山不來就我,我去就山好了。夏皎手腳並用爬到亂石堆上,坐在毛毛身邊,溫柔地伸手替它順毛,毛毛的惱火不滿,很快在夏皎小手的撫摸之下,消散得一乾二淨。它越來越習慣被夏皎撫摸順毛,甚至已經墮落地開始享受起來。

看在被伺候得很舒服的份上,它乾脆跳到夏皎膝上趴好,暫時不計較她的廢話連篇。

“阿福說,嵐眉天尊是律鬥界創界界主律鬥聖皇的後裔,他繼承了先祖的聖血,當年也是統治這一界的霸主,以寧夢夫人與他的關係,等閒人是不敢上門滋事的。之所以把這裡的防禦大陣,打造得極盡嚴密,其實是怕他的另外四位神妃會來找麻煩。掌心掌背都是肉,他對陪伴自己多年的四位神妃,也下不了重手,所以乾脆建造出這樣一個地方,讓她們知難而退。”

“如果不是中間經歷了萬年光陰,洞府範圍內,許多機關陣圖都失效了,那些前來尋寶的傢伙,根本不用阿福的祖先出手,就會統統被困死在這裡。唉……可惜我功力未夠,看不了白玉卷軸裡的內容,否則學到這些厲害的靈術,看誰還敢來找麻煩。阿福還說,白玉卷軸裡,有在獸類身上刻印靈紋的方法。我學到了的話,也可以幫你刻印一個。這樣你就會變得很厲害很厲害,我也能知道,你到底在想什麼了。你會不會變成阿福那樣的大塊頭?那樣的話,我可抱不起你了。”

夏皎幻想著毛毛變成超級大貓的樣子,那不就是一隻巨型的白虎嗎?靠著睡覺一定很舒服!還可以當坐騎,帶出去別提有多威風了!

毛毛甩了甩長尾巴,心裡十分不以為然:想在本座身上刻印靈紋?簡直痴心妄想,本座可不是那福那種又笨又呆的畜生!

夏皎的這種想法,明顯是在冒犯毛毛高貴的自尊,不過它現在已經懶得生氣,不知者不罪,跟一個沒見識的小丫頭計較,有什麼意思?

更讓它無力的是,它把自己氣死了,她還壓根不知道它在氣什麼。

“毛毛,你說我們要不要去看看,阿福所說的夜明砂?”夏皎在亂石堆上坐了一陣,覺得沒什麼意思,不禁想起阿福等血瞳蝙蝠被封印在此的緣由——夜明砂!

毛毛興致缺缺,尤其想到那些東西,是蝙蝠的糞便,更覺得噁心不已。

奇怪!它從前也聽說過夜明砂,甚至聖界也有一些品種特殊的蝙蝠所產的夜明砂,被用在煉器甚至煉製丹藥之上,它那時也沒覺得有多噁心。

如今回頭想想,自己應該也曾服食過,某些包含夜明砂材料的丹藥,頓時恨不得把腸胃都吐出來了。

鑑於這一人一貓的溝通,從來存在巨大障礙,毛毛的沉默,被夏皎一廂情願地認為是贊同,於是她不由分說抱起毛毛,就往地穴所在的那棵大樹走去。

現在是白天,夏皎可以透過枝葉間灑落的微弱天光,看清楚地穴入口所在的那棵巨樹的全貌。

這棵樹簡直就是一座長了大樹冠的十層大樓,算不上極高但樹幹粗得驚人,夏皎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到樹幹上另一個樹洞之前。

這棵巨樹是蝙蝠王的巢穴,一般血瞳蝙蝠不敢靠近,所以洞穴裡也沒有其他蝙蝠的身影。

夏皎取出夜明珠,探頭往洞裡一看,頓時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

這分明是一個有上百平方米的小房間,“房間”裡堆滿了色澤烏黑,茄子大小的夜明砂,也不知道堆了多深,眼看著就要滿到樹洞口了。

洞裡也沒有夏皎和毛毛想象中的惡臭,那股味道帶著一種古怪的苦澀,倒是挺像藥味的。

想也明白,黑森林裡從阿福到其他小蝙蝠,都是以吸食樹汁為生,糞便又能難聞到哪裡去?

不仔細考慮來源的話,這裡的夜明砂看上去,也就跟一堆煤球炭塊差不多,難怪嵐眉天尊會想到,將它們用來製作繪製靈符的墨汁。

夏皎用過最好的靈符墨汁,就是蘊火墨,按照夏江從鴻堂那裡得到的零碎資訊,這只是上界靈師常用的墨汁之一,還有其他好多品類,更高階的也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