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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這個型號須提前一年訂貨,目前全世界也不超過二百輛。凌銳點名要這個顏色,因為它夠純正。他喜歡純粹的顏色,故此衣櫥裡只有黑白兩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貴的公寓頂樓,有落地的觀景臺,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淩氏夫婦,在遺囑中將所有的家產傳給他,而叔叔凌世鈞則為監護人,代管公司事務,直到凌銳修完學業,有能力獨當一面的時候。 一夜之間,凌銳成為淩氏企業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當年關於淩氏的大新聞有兩件,年尾一件,是淩氏夫婦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嵐,凌銳唯一的姐姐,懷了家庭教師的孩子,兩人又雙雙私奔,成為當時最富轟動效應的醜聞。 淩氏又羞又氣,即時登報,同女兒斷絕了父女關係。半年後,淩氏出車禍辭世。

那一年,新聞中的兩個主角顧家明二十歲,凌嵐十七歲。 凌銳只有七歲,才剛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嵐死於難產,骨灰是匿名送到淩氏的,而顧家明同那個剛生下來的嬰兒則不知所蹤。 凌銳恨透了顧家明。

因為他讓自己最愛的姐姐蒙受了無法洗清的恥辱,是他給凌家帶來了災難。 而今,凌銳十七歲,已長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嵐似一個模子刻出來,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沒有顯赫的背景,也已足夠為他迎來長時間的注目與驚叫。

十年,讓一個孩子長為翩翩少年,唯一不變的,是他對某人的恨。 顧家明一個集騙子、流氓、無賴於一身的混蛋。

坐進駕駛座上,凌銳沒有立即發動車子,也沒有開燈。車內陰暗而安靜,只能聽見他自己的呼吸聲。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頭,路燈幽黃的光線投射進車裡,在他臉頰和脖頸上描畫出柔軟而優美的曲線,強烈的明暗對比,像一幅現代派攝影作品。

回想著白天發生的事,他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顧家明。在他七歲的時候,曾在家裡見過顧家明幾次,那時姓顧的每週來給姐姐補習功課。曾有一次,姐姐拉著他們三人合影,據說是為了慶祝顧家明二十歲生日。 後來出了事,他對這個人恨之入骨,那張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徑,讓他來牢牢記住對方的長相。他幾乎每天都會看這張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這混蛋的時候,可以一眼認出來。他對這個人已經其實已經沒有任何印象,唯一記牢的,只有長相而已。

沒想到,十年之後,他真的遇見了他。本以為他應該逃到外省去,沒想到他竟膽大包天的一直留在這兒。 遇見他,凌銳滿腔的憤恨愈發膨脹。

就是這個看上去窮酸潦倒,邋遢窩囊,甚至神形猥瑣的男人,欺騙了姐姐,毀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諒!這個混蛋必須為他的罪惡付出代價!他施之於姐姐的侮辱,施之於凌家的羞恥,都要幾十倍上百倍的償還!

凌銳滿腦子都是顧家明的樣子,那亂蓬蓬的頭髮、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撲撲的衣服全都令他厭惡又憤怒。 這個混蛋甚至穿了兩隻不同顏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銳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車,來到車子後面,開啟旅行箱,拿出今早揀到的那隻鞋子,仔細察看。 沒錯,就是這隻鞋,同顧家明腳上的其中一隻一模一樣,剛好可以湊成一雙!

難道這就是他穿兩隻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來他就住在那所公寓裡?

是巧合還是真的?一個人怎麼可能只有一雙皮鞋? 凌銳無法理解,因為他自己就擁有十幾雙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幾十雙,就連凌家的園丁,也至少有四、五雙。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窮到只有一雙皮鞋。 正在疑惑的時候,他忽然發現車子的保險槓上,有一個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車身上,分外明顯。

這正是家明奮力想開啟車子後蓋的時候,踹上去的。 凌銳將手中的鞋翻過來,仔細對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紋,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種皮鞋留下的。

這個人看來急於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見顧家明的時候,他也正意圖開啟車子的後蓋。

那麼,百分之八十的可能,這隻鞋的主人就是顧家明。 想到此,凌銳重新將鞋子丟回旅行箱裡,然後啟動車子,飛快的駛向家明住的那棟公寓。

此時已經接近夜裡十一點了,房東被一陣劇烈的敲門聲吵醒,罵罵咧咧的爬起來開門,發現門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闊少爺,不禁喜笑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