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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住在屬於自己的房子裡。‘

“需要多少?”

風十一郎看著這個瘦弱的小丫頭,唉都是自己連累了她。好好的一個大家閨秀,如今還得操心柴米油鹽。

他把身上的銀票全掏出來,遞給她。樂陶接過來數了一下,還真不少共兩千三百兩,這還不算那些散碎銀子。

她拿出八百兩放在一邊,那個店要價為一千五百兩,她身上還有大約三百七八十兩和一些首飾。現在看那些首飾基本不用動,這些錢重新裝修,招人,採買物品基本是夠了。

出行這段時間,大都是花十一郎的銀子。樂陶真不是有意佔他便宜,她一搶著花錢,十一郎的臉色就很難看。

最關鍵的是,接下來的幾天都不和她說話,獨自生悶氣。所以她除了給自己買的物品,其他的一切吃住開銷都是一郎負責。

當時他們定的契約是一年,一年後他終會離開。她手裡的這點銀子說多不多,說少不少,過一時行,過一世可萬萬不夠的。

洛陽繁華,物價堪比京城,住起來花費不低。好在繁華的地方掙錢也快,所以她決定暫留洛陽,開店掙錢,有錢後才能決定以後生活的地方。

雖說商人的地位不高,可是樂陶覺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