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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剛要帶著我們去賓館住宿,卻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那邊是幹什麼的,這麼熱鬧”眾人紛紛轉過頭,只見不遠處一個石頭桌子旁邊,圍著一小圈人,不住地叫嚷著什麼。看熱鬧是國人的本性,於是再也沒有人聽導遊的勸告,紛紛圍了上去。我也覺得好奇,跟著他們朝裡邊看去,原來是一個老者在寫字,只見老者揮筆疾書,頃刻而就寫成了一幅字,他旁邊的桌子上也攤了兩幅,用水磨石壓著,一幅寫的是“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另一幅則是“靜坐長思己過,閒談莫論他非”而他剛剛寫下的那副字則二十塊錢賣給了一個遊客。這時白潔也湊到我的跟前輕聲說道:“字寫的真好。”因為這個時候人很亂,也並沒有人會注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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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比他更好”我毫不謙虛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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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吹牛也不看看地點。”她顯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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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要寫好了你怎麼做?”我小聲湊到她的耳邊吹了一口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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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怎麼做?”白潔臉上紅紅的,忙把頭轉了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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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給我咬。”我低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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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什麼”還沒有等她明白過來,我已經走到前面對著老者說道:“大爺,我自己作詩自己寫可以不?仍然按照二十塊錢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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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既然不費氣力就能掙錢,他何樂而不為呢,伸手遞給我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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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推開毛筆,捋了捋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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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毛筆?”不但老者糊塗,旁觀的人也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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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這個,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後再硯臺裡沾了些許墨汁,我的大拇指指甲比較長,就像一個小刷子一般,上高中的時候無聊,看到課本上有一副張大千用鬍子畫畫的場景,心中覺得好奇,就私下的瞭解了一下,發現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放著好好的筆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頭腳趾頭寫字的。當時我魏軍這個小子還在我耳旁聒噪“這充分證明了一句話,狗咬人不算新聞,人咬狗卻是奇聞,什麼事情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夠吸引人的注意力。”我後來想想也是,雖然你用手指腳趾寫字未必有人家用筆寫的好,但是你確實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夠出名。當時我也想出出風頭,於是魏軍這個混蛋給我出主意讓我用指甲寫字,我私下裡也就練了下來,沒成想還真在大學的時候聞名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陸曼曼就是用這招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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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到這麼多人圍著我看,我的表現又來了,心中有幾分自昆感,深吸一口氣,用指甲在上邊寫下一個“青”字。其實只要有書法基礎,用什麼寫字都不算難,而指甲也算是硬筆,寫起來自然順手,我練過三年自然手到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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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感覺,寫起來自然很快,我的手飛快的在白紙和硯臺之間舞動,而旁邊的人也停住了聒噪,一個個瞪眼看著我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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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竹近天都,連山到海隅。玉白回望合,雲潔入看無。”我飛快地寫了四句詩。當年在學校混得功底還沒有丟,這四句應景的詩寫起來也不費什麼腦子,更重要的是把白潔的名字藏在了最後兩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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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完眾人都開始鼓掌起來,嘩啦啦的一片,我們那個小導遊看我的目光也變了許多,嘿嘿,我心中有幾分得意,我的字還是能夠拿出手的,萬事在一個新奇,相信他們還是第一次看到用指甲寫字,加上我的字張弛有度,排列工整,看上去非常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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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們,給我寫一副,我出四十塊,給你二十塊錢怎麼樣?”沒有想到有人這麼捧場,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已經在人群中叫嚷著衝到前面,堵住我的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