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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字:“關己則亂呀!老兄,以後有話直說,免得你自己想那麼多。”

朱總有些尷尬的看著苗亮和小迷糊,他們倆正笑嘻嘻的看著自己呢:“女兒,是我太唐突了,我還叫蔣助理買了好些燕窩呢。”

總是他把小迷糊當成女兒,才會有這麼多擔心的,不過他鬧了個這麼大的笑話,自己也覺得好笑:“曉馨的女兒,算起來也該是我的女兒,女兒,婚禮定在什麼時候?”朱總想了想問到。

“具體還沒有定,說是等我們回去再說,總歸是暑假那兩個月。”姐姐確實沒有告訴小迷糊確切的日子,總說要到她們回來才商定日期。

“那個日子結婚,你姐姐”,婚期放在夏天,這不是大都數中國人辦喜事的習慣,朱總前幾天一直誤會小迷糊是有孕在身,苗亮才會下這麼大的決心,現在看來,該是她姐姐來不及等到冬天才辦喜事。

“是姐姐的男朋友,韓大哥的爺爺生了重病,老人家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韓大哥成家。”見朱總又要這麼想了,小迷糊趕緊說明原因,這個也怪不得朱總會這麼想,先前她也不是這麼猜測嗎?

先前那一件讓朱總憋在心裡的事情總算沒有了,屋子裡的空氣才開始輕鬆起來,暑假快到了,小迷糊和苗亮可沒有多少時間挑禮物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回家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回家了

苗亮和小迷糊這一次總算可以安安心心、什麼都不牽掛的回家過暑假了。苗亮不用擔心公司有演出任務,小迷糊更不用擔心在家時間長了,會不會耽誤了雜誌社的讀者回信這麼快樂閒適的生活以前居然都讓他們給忽略了,大好的時光都讓他們浪費,真是太可惜了。

當然,這次回來不單單是為了安心回家過暑假,回家有件大喜事,姐姐曉華要結婚啦,一想到闊別了一年之久的上海,他們倆歸心似箭。

“女兒,你們倆到了家裡就給我打電話,不然我不安心。”離開北京的前一個晚上,他們去朱總那裡告別,今天一大早也是他在機場給他們送行的。

飛機票是朱總請蔣助理幫他們訂好了,早上他們倆同朱總在機場告別後,暑假的第一天就直飛上海,這樣的情形已經兩年沒有了。

出發的時候,他們倆隨身的行囊裡除了自己的一套換洗衣服,給姐姐買的很多東西前幾天早已經託運到上海了,苗爸爸會幫他們處理收貨的一切事宜。

他們倆隨身帶的大都是給大家帶的小禮物,前幾次小迷糊和姐姐打電話。還聽說姐姐近來喜歡上了書法,小迷糊隨身帶的那個小包包除了朱總送的那一對玉佩外,她和苗亮還特別為姐姐挑了一塊上好的硯臺,這倒是費了他們一些功夫的,這塊硯臺看起來淳樸可愛,據說是清朝乾隆年間皇帝用過的寶硯呢。

姐姐要結婚了,小迷糊不知道該為她準備什麼禮物,論理姐姐結婚,她這個當妹妹的準備好回來參加婚禮就可以了,可她實際的心裡年齡早已經30多歲了,她只有這麼一個姐姐,自己的姐姐結婚,當然是一件一等一的大事情,她可不允許這件事情草草就過去了。

前幾天一有時間,苗亮就陪著小迷糊在北京的那些大商場左挑右挑,在那些營業員的推薦下,他們雖然買了一些東西,還是覺得好些該要的都沒有買,好在姐姐的婚期未定,即使回到上海,總還來得及預備的。

她和苗亮乘飛機回來,雖然家裡人都知道他們倆要這兩天到家,可誰也都不知道他們回家的確切日子,苗亮也沒有打電話給爸爸,一下飛機,便招了輛出租回家了,他們倆要給大家一個驚喜。

小迷糊和苗亮風塵僕僕的回到姐姐曉華那裡時。差不多已經是下午一點左右,是夏天的太陽最最毒辣的時候,從開著空調的計程車上下來,他們倆頓時就出了一身熱汗,這個時候正是農村人歇午覺的最佳時間,整個村莊靜的幾乎沒有一點聲音,小迷糊家的大門緊關著,不知道姐姐曉華是不是也在家午睡。

“姐——,我回來了。”沒人在家,小迷糊才推開門,窩在陰涼處聽到聲音的小卷毛倒是歡快的迎了出來,一年不見了,它倒是沒有把小迷糊和苗亮給忘記了:“捲毛,你還沒有忘記我!”

小迷糊開心的蹲下身摸摸小卷毛的頭,小卷毛則快活的用舌頭舔著小迷糊的手,它現在已經有四歲了,早已經做過好幾次媽媽了,若是以狗的年齡算,它現在大概也算是人到中年了,不過小東西生性好動,這個脾氣大概永遠改不了了。

這個小卷毛看到小迷糊回來了。開心了朝屋子裡“汪汪”叫著,不過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