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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銳不可擋。

不得不承認,某些人既使是在年輕的時候,也總是能讓人頭疼又難以招架的存在。

譚慕銘伸了伸修長的腿,逼得餘眉往後讓了一步,他輕笑了一聲,隨意道:“當初只是不想老人賭物思人罷了,現在想追究也沒什麼原因,就是想追究了而已……”

想追究了而已?這算什麼理由?完全是故意的?餘眉不由氣得蛾眉倒豎。

譚慕銘卻是一腿微曲,一腿伸直的倚著書架,繼續氣定神閒地看著她。

看著他剛才在大廳對著沈奶奶還一副彬彬有禮的好孩子模樣,現在在自己面前,立即就開始原形畢露……她都不知道這個人有這麼壞的,原來人真的是不可貌相。

餘眉站在那兒,一個勁兒的告訴自己冷靜冷靜,不能跟他吵,吵是沒有任何作用和價值的……

其實這事兒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只要他高抬貴手,也就這麼過去了。

如果現在衝動的轉身就走,或者撕破臉,那就再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餘眉覺得自己其實是個不太容易生氣的人,有些事能忍就忍,忍不住了轉身就走,又沒什麼記仇體質,過了就過了,但不知道為什麼遇見他就會從心來氣,她告訴自己忽略吧,無視吧,卻每次都被氣的直冒煙,久久都不能平靜。

“慕銘同學……”餘眉只能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儘量不僵硬,“南瓜壺你那天你也見到了,溼乎乎的,我一直在用報紙在吸水,因為壺是在海邊揀的,外面有一隻銀色的箱子,不知道是不是你家的那隻,箱子當時被海水泡爛了,我也沒保留,壺本來只以為是個小玩意兒,沒想到會是個古董,當時我是真的沒想到這是偷盜來的,如果知道,肯定雙手奉還的……”

“就算是你揀來的,揀來的東西就可以直接拿去賣?”譚慕銘挑眉問。

餘眉此時穿著寬鬆粉色蝙蝠衫,□是膝上三寸的黑色百褶裙,腿上是帶棉絨的黑色連腿襪,本來人就嬌小,站在那裡就跟站直了挨老師訓一樣。

“我以為是無主之物,對不起,當時也並沒有想太多,我知道,這東西是你爺爺的,拿去賣對你和沈奶奶都是一種褻瀆,我也不想辯解,但是,我確實不是有心的。”餘眉抿了抿乾巴巴的嘴唇。

她當時的想法,確實是覺得東西在海里時間不短了,應該是無主之物,無主的東西自然誰揀到就算誰的,現在沒人有傻到真拿著東西去交給警察叔叔,她也不例外。

可是譚慕銘獨特的清冷的聲音卻是傳了來:“幾百元的無主之物揀了沒人追究,但是古董不同。”他頓了一下,“你知道陳鳴遠的一把南瓜壺現在價值多少?”

鄭老闆的意思是揀了大漏,其價值要遠遠超過二百萬,她沒作聲,不瞭解也無法接話。

“有人出價三千萬要買其中一壺,賣主沒有賣,論價值你覺得要交多少罰款能免除牢獄?”

餘眉聽著話兒,看向他,想看看他這話是玩笑,還是真的?

但他臉上什麼也看不出來。

可能真的是把事情想的太簡單,就算她把自己放低到塵埃裡,就算覺得自己也有錯的地方,好言好語向他道歉……對方也覺得無法再忍,怎麼樣都要給一個教訓?

她是未成年人,不用承擔什麼責任,但是餘爸跟她一起去的,有連帶責任,家裡如果被收走房產,是一點錢也拿不出了,就算不用做牢,也承擔不起任何罰款,而更加難堪的是,傳開了父母要在哪住?要流落街頭?那麼要強的餘媽,還有年幼的小弟,都會是別人嘲笑的物件,她要被學校退學……

因為這件事,一家人會從天堂跌落地獄。

在有了這樣的認知後,她耳朵開始有絲激動的放紅,在燈花下看著如被激怒的小獸。

兔子急了還咬人,何況是人。

餘眉是個十分愛家人的人,她本身的性格就是這樣,寧可自己苦著過,也要讓家裡人好過些,父母小弟都是她的牽掛,誰要想動,就是觸了她的逆鱗。

之前餘眉做出低姿態,是覺得這件事換位思考的話,有人揀到了自己離世爺爺最愛的古董拿去賣了,而這個人恰好認識,又是同學,偏偏又很討厭的那一個,如果換成是她,她也不會有好感,也許也不會輕易的放過他。

所以,她一直也沒辦法理直氣壯的說,你愛告不告,反正我沒有偷東西,我是光明正大的揀。

可是此時,她呼吸開始有些急促,挺直了脊背,將細手指握了握,她抬頭目光看向他道:“也許你說的那把壺真的值三千萬,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