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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陳鷹很生氣,默默打定主意要給米熙出口氣,讓她在同學面前抬頭挺胸威風八面。當然他身為“長輩”不可能到學校給那些小屁孩好看;他做的事就是發了封郵件打了個電話給領域廣告的劉立旬,然後劉立旬跟公司的客戶經理們一說;所有人都過濾了自己手上的飲料類客戶;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可以洽談代言合作。

陳鷹的要求是品牌形象正面,有一定知名度,廣告走溫情路線,不能性|感;合約時間三年內,平面三支,影視兩支,不得搭配男主角。廣告指令碼需他確認,導演需他確認,造型師由他指定。然後他還限定了能接受的最低報價。

如果這要求是別人提的,客戶經理們會跟老闆大人據理力爭,又不是一線紅星,這麼多要求怎麼可能賣得掉。但一看提要求的是陳鷹,大家立馬沒有了爭辯的念頭。陳鷹是比老闆還老闆的人,而且他辦事的作風強悍,賣不掉?那先說清楚為什麼賣不掉,然後他會舉出很多理由反駁你的觀點,最可怕的是,如果你堅持抵抗,他會跟你說,你確認辦不到嗎?如果我有同樣的條件辦到了呢?

這招他真的用過。曾經有個客戶總監為了一個難度很大的case跟陳鷹拍了桌子,兩邊爭執不下,陳老大就拿著那提案自己去做了,最後居然給他做成,那總監只得滾蛋。當時陳老大盯著他走人的時候說,第一,你沒盡全力就說做不了,第二,如果都是沒難度的事那要你幹嘛,第三你立了大功可以拍我桌子,辦不成事牛逼什麼,第四,別說我的資源比你多所以才能成功,在這公司裡,我的資源就是你們的資源,你們缺什麼,告訴我,我會為你們辦到,你連這點都不知道,是該換地方了。

如今陳老大雖然不在了,但餘威仍在。米熙找代言這事如果他們提出這些條件不合理,怕會惹得陳老大從樓上跑下來約他們談談哪裡做不到。於是大家賣力找客戶談意向,最後還真談成了。那位功臣就是劉美芬。

吳浩聽說了這事,心裡酸得不行。心想陳鷹託付的事,這女人果然是上心的。忍了又忍,終究還是沒有去找她撒潑,一來覺得沒風度損形象,二來他賭一口氣。不過話說回頭,是誰說只要被拒絕了就能放開的?騙子!放開個屁,只有心酸。

米熙成功簽下了第一份廣告合約,廣告指令碼和製作團隊也很快確定。暫定拍攝時間為一月初。米熙非常高興,雖然聽說陳鷹提的條件後她覺得沒底,還提醒陳鷹說不是一直強調她是新人嗎,又說如果入行這麼不容易那不要錢或者錢少一點也行的。陳鷹敲她腦袋,不是錢少就有競爭力,這是一個行情的問題。

米熙不懂,她覺得如果是她選,肯定選便宜的那個。不過最後居然談成了,她頓時又有天上掉餡餅的感覺,特別高興,真是佔了大便宜。這世界真的不錯,時不時掉餡餅,真開心。

其實說到工作,許哲安那邊一直在積極聯絡領域,希望能跟米熙合作。但陳鷹一直卡著。為免米熙覺得他處理得不公正,陳鷹與許哲安見了一次,瞭解了他的意圖和他的品牌風格。許哲安以火車上見到米熙的靈感為基礎,正在設計一個名為“精靈”的系列,他希望能由米熙擔任這系列的代言,並拍攝圖冊。陳鷹看了他以前的作品圖冊,告訴他他這類輕熟|女小性|感的甜美風並不適合米熙。

許哲安立即反駁,他說他見過米熙,他知道她適合什麼。

這話說得陳鷹的臉板下來,居然敢說他知道米熙適合什麼,當他陳鷹死了嗎?他才是真正知道米熙想要什麼適合什麼的男人。陳鷹按捺住脾氣,告訴他米熙馬上要十八歲了,她是個地道的少女,思想保守,乾淨單純,她接廣告的規矩是不性|感不裸|露不拍感情戲。服裝的話,他這些露胳膊露肩露腿的真的不行。

陳鷹心想他可沒有假公濟私,米熙的要求可是事實。

許哲安瞪大眼睛很不高興,他說他知道米熙適合什麼,他的“精靈”系列不同於以往的作品風格,就是為米熙量身打造的。他需要米熙來為這系列作品劃上完美的一筆。

誰管你的需要!陳鷹冷冷丟下一句:“不管你的靈感是什麼,不符合米熙接工作的原則就一概不用談了。”

不歡而散,陳鷹對這結果滿意。可他沒想到,許哲安跑去學校找了米熙,跟米熙當面談了一次。這事讓陳鷹大為惱火,好在米熙的意思與他保持了一致,她也說不想穿有裸|露的衣服。不過許哲安並沒有死心,他問米熙不裸|露的標準是什麼。米熙告訴他就是上身要遮到鎖骨,再低就不行了,手臂最多露小臂,腿那最多隻能露腳腕上面一點。

陳鷹聽了米熙的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