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出售這條紫眼睛,一定要優先通知他?
但顯然,這其中的事情,恐怕不是莫錦繡能回答得了了的。
“不過這串項鍊,到我手裡,我就戴過一次,後來就沒再戴過了,要不是我女兒提起,我都想不到自己還有這樣一條項鍊呢。”
莫錦繡是挺喜歡珠寶首飾的,要不然,盛景春也不會每到一處都給她帶這樣那樣的禮物。
不過,喜歡不一定要常常戴在身上,莫錦繡平常也很少戴這些玩意兒。
只有這條紫眼睛算是一個例外,她戴過一次之後,就覺得渾身不舒服,下意識地排斥,於是乎,直到今天再一次重見天日之前,紫眼睛一直被拋棄在了角落,莫錦繡臨出門前,可是好一頓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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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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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戴過一次?就她看到的那次啊?
莫小言的嘴角抽抽,又是一巧合,今天的巧合怎麼那麼多嘞!
“莫夫人,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割愛。”人對第一眼看中的東西,總是有種特別的情節。
就好比初戀什麼的。
此時此刻,劉本榮或許就是這種心態。
莫錦繡就戴了一次,之後連這回事都忘了,應該沒那麼喜歡吧?
劉本榮卻不同,直到現在,他還常常想起這條鏈子呢。
莫錦繡先是一愣,隨後便笑了開來,“不行哦,這是言言爸爸送我的禮物,哪怕我不喜歡,也不會拿它來賣的。”
說完,還補充了一句,“我們家不缺錢。”
她說的很認真,某種程度上,莫小言噎人的基因,應該來自於母親,並且顯然還不曾進化到青出於藍的地步。
“咳!”劉本榮尷尬了,也是,這是人家丈夫送的,如果不是出現感情破裂,抑或是生活窘迫的困境,估摸著還真不會拿出來賣。
再一個,這條紫眼睛上面的英文縮寫,在自己看來是珍妮弗夫人和澤維爾伯爵的,但jx同樣是莫錦繡的名字縮寫啊,把刻有自己名字縮寫的項鍊轉讓給別人,這算怎麼回事。
劉本榮不愧是在香港上流社會摸爬滾打長大的,要知道,香港那地方的狗仔隊,最喜歡的就是捉風捕影上流社會的風流韻事了。
一個不好,這條項鍊背後的故事被報道出來的話,他自己倒沒啥影響,可對莫錦繡的名聲,就大大有害了。
“不好意思,莫夫人,是劉某考慮不周,唐突了!”劉本榮想好了,這串紫眼睛就算自己要求購,那也該從莫家男主人處入手。
直到現在,他還以為莫錦繡是夫家姓莫呢。
莫錦繡大方的點頭,人家知情知趣,她也不會再抓著不放。
轉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兒身上,不愧是她的寶貝兒啊,當年春哥拍到這條紫眼睛,就無比顯擺地送到了自己面前。
如今一看,她女兒卻給了她更大的驚喜。
那麼大一團玻璃種紫翡的價值,就不用說了吧,當年春哥拍下那條紫眼睛,可是花了八百萬美金呢!
她到現在想起來,還有些耿耿於懷,覺得丈夫是被人忽悠了。
更別提那串項鍊戴在身上,帶給她的不適。
好在莫小言這會兒沒聽到媽媽的心聲,要不然肯定會忍不住笑噴,春哥?要不是莫小言不經常跟父母見面,她估計早就想起這一茬了。
這稱呼再過幾年,恐怕她爸爸聽到也會臉冒黑線了吧,肯定不會像現在這麼享受就是了。
“媽媽,這塊料子,給你打一套首飾,好不好?”見媽媽目光炯炯的盯著自己瞧,莫小言還道她是看上了這塊紫翡呢,連連表態。
這要是被媽媽先提出的話,她這個女兒就太不稱職了。
“好!”莫錦繡不愧是一家人,就像莫小言不會假客氣拒絕她爸那張五千萬支票似的,對女兒的饋贈,莫錦繡也不會假模假式的表示自己不需要。
痛快的答應下來就是了。
再說了,這塊料子到手之後,還得經過珠寶設計師的琢磨,請出行內頂尖的鑲嵌師傅來製作。
那不僅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不說,更別提其中的人脈,也不是莫小言這個小姑娘能有的了。
莫錦繡想到的很多,看這邊這麼多人的架勢,還不是看中了她閨女手中的這塊極品紫翡,與其直接把原料拿出去賣,還不如等她叫人做出了成品,再交給女兒的。
要賣要留,那都隨她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