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這最辛苦的事(之一),酒吧兼職,半夜三點,喝到吐啥的……
論壇上當然是刷起了一片“苦孩子啊”“真心不容易”之類言論。還有人自責的說,想想自己上完自習、在床上舒舒服服的捧著愛拍看美劇的時候,還有個同齡女孩子為了理想不得不從事傷身傷心傷自尊的工作,實在慚愧……
帶動了一批人自我反省,身在福中不知福啥的。
終於有人忍不住吐槽,“額,她是可憐,但她的室友就不可憐麼,睡到半夜忽然被酒鬼衝進來吵死,嘔吐的聲音噁心死,沖天的酒氣燻死……”
也有人附和,“還以為串臺了,這是選美還是感動華國呢……”
這些言論立刻得到了鞭笞,“你們咋這麼沒有同情心呢?什麼叫室友沒她可憐?這是她故意的嗎?如果有選擇,她願意出去兼職、喝到吐嗎?”
發言的人毫不畏懼所謂的公理,“不好意思我就是冷血,我管別人有啥苦衷,她去酒店兼職怎麼不乾脆租住在附近?要是我有個這麼噁心鬧騰的室友,分分鐘聯合別人把她趕出去!她要兼職她了不起了,就可以擾人清夢了,我還要上學呢——”
終於有些剛才陷入同情心的人被提醒了——咦,也對啊,換位思考,要是我室友這麼麻煩,別說半夜三點回來吐了,哪怕晚上熄了燈亮著螢幕玩玩手機,也夠人心塞半天好不好……
於是一面倒的同情被扭轉了,“是啊,室友又沒欠她,憑啥受她的折騰?就算她可憐,那也有解決途徑啊,可以申請綠色通道啊,可以去大學生勤工儉學啊,至於非要去夜場兼職、回來騷擾人麼——”
宣傳同情論的人氣極反笑,“好吧,你們都是天之驕女,溫室小公主,自然理解不了跟你們不同的世界——上你們的自習去,看你們的美劇去,別來假惺惺裝好人了。她不需要你們可憐。不管怎樣她都已經站到了決賽舞臺上,不是你們這些鍵盤白富美能比的。”
“……額,自習和美劇招你惹你了麼?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