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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

我急切地問道。

“還不知道呢。”

他故意這麼說。

“是不是我啊?”

我恬著臉皮問道。

“你呀,還不配舔我的腳,只配舔舔鞋襪。”

她故意氣我道。

“說了半天,我才只配舔你鞋襪?”

我表現出很生氣的樣子,但內心裡卻很舒服。這大概是因為我很想做她的奴隸男友把。

“是啊,只有我的男朋友或我的奴隸才有資格舔我的腳。可你不是我的男朋友啊,也不是我的奴隸啊。”

她繼續氣我。

“我現在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啊。”

“不行,哪有那麼快的。我得考驗你一段時間才能做決定。至少今天晚上你還不是我的男朋友。”

現在我們的確還沒有確立戀愛關係,只拉過手,還未擁抱過,更不用說接吻了。拉過手並不能表示舊時戀人關係。戀人關係的經驗性內涵以自願接吻為其主要要件。別說接吻了,就連吻手她都不讓,都目前為止只吻過她的鞋和襪子。我現在想吻她的腳,只能以奴隸的身份了。

“我不是早說過我願做你的奴隸了嗎。我現在就是你的奴隸啊。”

“說要做我奴隸的男孩多了,但未必都是我的奴隸,得經過我的允許才能成為我的奴隸。即使成了我的奴隸,也未必能舔上我的腳,這也要經過我的恩准。成為奴隸只是兩個可以任意選擇的必要條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到現在為止,不下20個男孩表示要做我的奴隸,沒有表示想做我奴隸的其實有很多,我們學院就有不少,我從他們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來,只不過他們不好意思。但我答應的只有兩個人。他們兩個人都挺好玩。去年夏天,法律系和生物系系的兩個男孩,先後纏住我說一定要做我的奴隸,跪在我面前不停地給我磕頭,還不停地吻我的鞋。我一時心軟,看他們也挺好玩的,就答應了他們。不過他們只能舔我的鞋,不可以舔我的腳。”

“有一次,我穿著涼拖,在路上遇到了那個法律系的男孩。他哀求我讓他在舔舔我的鞋,看他那個可憐相,我答應了他。他把我的涼鞋脫下來,從上到下舔了個遍,可誰知他舔著舔著突然把我的腳趾含在了口中,我就一腳把他踢開。他跪在地上磕頭求我原諒。看他觸犯得份上,我原諒了他。但罰他以後不準舔我的鞋,只准給我磕頭。他很傷心,不停地給我磕頭哀求我。最後我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他高興得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