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寫上名字也是白搭。
工匠們刻字需要一定的時間,留下幾個士兵保護著他們,甘凌帶了二十個士兵沿著樹林邊向西走,待會兒沒必要穿過樹林的,讓快艇來島嶼北面接人就好了。
一群個頭巨大的鹿出現在面前,鹿的數量不少,三十多頭的,都在海灘附近的稀樹林裡吃草,幾頭雄鹿頭上長著巨大的角,走在外圍來回的警戒著,裡面是幼鹿和母鹿。這些鹿也和野豬一樣,根本沒有見過人,從體型上看,他們認為人對他們構不成威脅,因此依舊在那裡吃草。
“哈哈,鹿肉好吃又大補,獵六頭回來,不許多獵。”甘凌笑道。
兩個士兵端起大口徑的步槍就走過去了,一直走到離鹿群一百多米遠的地方,砰砰,兩把槍一起開火,兩頭雄壯的大鹿應聲倒地,鹿群收到驚嚇立刻就瘋狂了,朝著前方就跑,鹿的那速度,不用說大鹿就是小鹿也跑的異常的快,比奔馬的速度都快。
甘凌在後面氣的直罵:“這兩個傻兵,腦袋裡面都是榆木疙瘩不成,就不知道合圍一下,就知道開槍開槍。”
兩個士兵面子也掛不住,本來以為有專門對付野獸用的大口徑步槍,每槍裡面有七發子彈,兩個打六頭鹿還不是很輕鬆的事情,可是事與願違,打了兩頭其它的都跑了,再開兩槍,只打中了一頭。還差三頭,完不成任務哪裡能行,兩個士兵快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