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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是我前世小時候玩的洋娃娃的翻版。可惜他的眼睛也如那樣娃娃一般,沒有一點光彩,即使他看著我,我卻無法在他的瞳孔裡留下任何的影像至於性別嗎,由於第二性徵還沒有顯現出來,實在不好判別,我又不好做猥褻兒童的事情,只好初步假設是個男孩。

想到這小孩從頭到尾的表現,啪!一個晴天霹靂差點把我打懵。這不是一個典型的自閉症患者嗎?要我以九歲的小身板照顧一個自閉兒?!老天,你太看得起我了。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九歲的我咬牙接受了這個恐怖的挑戰。幸虧這小孩還知道走路,要不然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一手牽小孩,一手拖行李,兩手抓兩手都要緊啊。

我本來打算沿著“兄臺”他們進林子的痕跡走出去的,可走了沒多久我就發現我是多麼的異想天開。我不會追蹤之術,對於那近乎一樣平坦的滿是陳年落葉的林地,我還真是分辨不出來哪裡是被踩過的。即使看到明顯的痕跡,我也無法確定這是從哪個方向來又要到哪個方向去。

所以,當我走了三天還沒有到我預計達半天就可以走到的有食宿的地方時,我連疑惑的勁都提不起來了。這三天真是累的我半死。我一個半大的小孩照顧另一個小孩就已經很難了,更何況這個小孩除了走路,其它什麼事都沒有辦法自己完成。他不會主動咀嚼嘴裡的食物只會吞嚥,行!我嚼碎了喂他吃。他不會爬樹,行!我陪他在地上睡(從來沒有睡著過,誰敢睡啊)。甚至連他尿褲子都是我幫著處理的,也讓我確認了他是個男孩的事實(害羞中)。唉,“兄臺”大哥,你還真是偉大啊。

現在我每天除了走路、找路以外,主要的工作就是和小孩說話(吃的包裹裡還有)。我將我這幾年攢的話都倒給了他,以前我怕人討厭,只能在心裡自言自語,現在有個這麼好的聽眾,不說還真是對不起自己,再說這對他的病也是有好處的不是。這不,晚上睡覺,這小孩會在我懷裡取暖了(不敢點火,一怕追兵,二怕引起火災),白天和他說話,重複個十幾遍他也會點頭搖頭了。不錯不錯,我真是有當心理醫生的潛質啊。

更讓我覺得不錯的是,我們這種東拐西拐的走法,還能拐到一條小河邊~~老天,謝啦。

初見小河,我便激動的奔到河裡,就著清水草草洗了個冷水澡(沒敢脫衣服),然後拉過小孩幫他洗了洗臉還有手。洗完了以後,我順便從河裡摸了兩條傻魚找了些乾柴(生火沒煙)烤了,祭了我們那連鳥都淡不出來的五臟廟。唉,世界真是美妙啊~~~

既然有河了,我認為只要沿著河往下游走,就一定能找到人煙。可七天了,我越走心理越是沒底,怎麼感覺河邊的樹林越見茂密,這樹好像比幾天前的要高了很多我有想過往回走,可又不甘心,要是根據墨非定律,萬一再往前走一天就可以走出林子而我又放棄了呢?那豈不是很倒黴。反正都走到這裡了,沿著河又不是沒有吃的,再多走一會又能怎麼樣呢?

就這樣又走了三天,眼看著這條小河和另一條小河交匯在一起,眼看著河邊的樹木又變了個品種,我的心變得又沮喪又焦慮,要不是身邊還有小孩跟著(他已經會主動跟著我走了),我估計早就崩潰了。

又過了幾天,在我們早上起床整裝滅火(現在巴不得有人發現我們,當然要點火)準備上路的時候,小孩指著某個地方啊啊的叫了起來,我跑過去一看,只見一個渾身是傷的人半爬在河邊的一個石頭上,不知道是死是活。

我小心翼翼的走過去探了下此人鼻息,發現雖然微弱但仍可感知有人面獸心“義士”的教訓在眼前,這個人我是救還是不救呢

好人有好報

救人,不救人,這是個問題。要知道,萬一這人是個中山狼,等我費了大本錢將他救活了,我倒落個東郭先生的下場,這豈不是得不償失?可萬一他是個正宗的好人,我若不救他,這豈不是造孽?怎麼辦呢?

“你說我們救不救他?你說救,我就救。”我將問題成功推給了小屁孩。

當然只問一遍,小屁孩是不會有反映的,怎麼也要問個七八遍才行(比以前有進步)。

就在我問到第五遍的時候,那本是昏迷的人伸出他被泡得發白腫脹的手,輕微地搖了搖我的褲腿,幾不可聞的說了句“救我”然後重投昏迷大神的懷抱去了。

看在他求生意志這麼強的份上,我決定——救。

為了避免落得東郭先生的下場,我決定行事要盡低調之能事,要發揮我的演技(雖然沒有多少),以扮豬吃老虎為總方針,就算他是個中山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