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勺的選擇,對李易的衝擊很大。
大到,他的三觀都要顛覆了。
對於李易而言,為別人死,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為了一個陌生人死,那更是想都別想。
反正,他是不會做那種為別人兩肋插刀的事情。
可就是有這麼一天,竟然會有這麼一個人極度的崇拜著他,想要得到認可,想要證明自己的一個人。
就那麼……
死了?
死亡……
是多麼令人恐懼的字眼,那是萬物生來就要面對的陰影。
一連幾天的時間,李易沉默著聽講,沉默著回到住處。牛二和宋婉婉畢竟吸收過他的血液,體質都變得很不錯,即便受傷不輕。
可李易卻越來越不愛說話了,他以前總是能夠嗶嗶的說個不停。
甚至能夠說到自己的對手煩躁,仇人恨的牙癢癢。
到了第四天,李易不在去聽講,只是默默的坐在自己臥室中發呆。
事情如果是發生在別人的身上,他只會說一句腦XX病,幼稚,鬼迷心竅……
李易說不上來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他也殺過不少人,但是這一生卻從沒人願意為他去死。即便他也幻想過,但是實際上他拒絕和任何人成為朋友。
朋友這兩個字
對他來說,不過就是虛情假意的互相恭維罷了。
若非如此,古人又怎麼會說,得一知己足矣?
由此可見,有些東西本身就是人賦予的情感。
可如果有一天,一個人不為名,不為利的在你面前放棄了他自己的生命。
那種衝擊感太強了!
他不曾想,不曾想到信仰真的會如此可怕,即便他在西佛之地領教過。
他不曾想,自己也有一天的影響力會變得如此巨大。
即便他做那些事情的時候,他也只是希望後來者中一定有許許多多比他更有能耐,更聰明,更知道該如何改變這個世界的人出現。
說不清楚自己的心情。
是傷心?
是同情?
是悲憫?
是慈悲?
也許都有,也許又都沒有。
李易本身就是一個極度自卑的人,他本身並沒有比許勺強多少。
他同樣是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型別,曾一度厭世,自暴自棄。否則的話,哪一個正常人會像他那般做出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如果非要說他在做很多事情的時候是非常有自信,可也只有李易自己才明白自己。
那最多不過就是破罐子破摔!
就是純粹的豁出去了。
從來……
從來都不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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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外邊有聲音響起,很陌生。
李易轉過身來,看向庭院。
這是一位面目可憎的青年,他並不高,也就一米五左右。
滿臉的傷痕延申到脖子以下,那是火燒留下的痕跡。這在修仙者極其少見,強大的修仙者自身血氣旺盛,血液具備很強的力量,足以改變體態。
李易沒動,對方氣息沉穩,血氣凝練,是一位穩紮穩打的修仙者,不是那種為了突破境界而突破的人。
面目可憎的青年笑了起來,他走到了門檻處,俯身跪拜。“暗聖組織童真,拜見新聖。”
李易沒說話,只是那麼的看著他。
他聽說過暗聖組織,但這一次還是第一次見他們中的一員。
莫說是李易了,就算是新聖組織溫良那些人,他們都搞不清楚暗聖組織中有誰。
暗聖組織沒有領袖,沒有階級的區別,只是一些志同道合的湊在了一起。
童真沒動,只是跪在門口,額頭觸地。
許久,李易才平靜道:“我從來都不是什麼聖,只是一個自甘墮落的飛賊。”
童真輕語道:“可是您給了我們希望,你灑下的種子在我們的心中已發芽。”
李易淡然道:“如今的一切,非我所
願。”
童真恭敬道:“世人於渾渾噩噩中生,於亂世熙攘中活。若想立德、立言則先為獨立自強,擁有真正的自我意識,方可看清楚一切。您敲響了警世之鐘,若用心聽者,自能聆聽您的真意。”
李易輕舒一口氣,“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