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錯,什麼都錯!依依,可以幫我帶句話給他麼?幫我告訴他,我守著我們死去的愛情四年了,這一次它真的死了,連星點都不剩了,什麼我都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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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一直在緩緩地上升,方童依覺得慢,此刻她恨不得生出一對翅膀,飛到那個畜生面前給他一巴掌。高跟鞋在瓷磚地上踏的分外用力,似是要把自己的憤怒傳遞到整棟大廈。沒有理睬秘書,方童依直接推開了郗銘辦公室的大門,一陣風隨著門的開啟颼颼的颳了起來,那盆蘭花的葉子甚至飄了一下。
“方小姐,好久不見,喝點什麼?”郗銘抬起頭,笑了笑,很迷人。
“如果不是因為程黎,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想見你,畜生!混蛋!”方童依站的遠遠的,她不想靠近這個人一分,她覺得噁心。
“程黎怎麼了?我記得我們四年前就分手了。”說的如此的雲淡風輕。
“郗銘,如果不是高三就認識你,我從沒想過你會這麼冷血,四年前就分手了,那麼你告訴我,這次,為什麼程黎會被帶走,為什麼?”方童依的聲音已經有一絲哽咽,那句話繞著自己的喉嚨乾乾的,面對這樣的郗銘怎麼都說不出。
轉了轉手中的金筆,郗銘站起來,背過身,看著窗外來來往往的車輛,浮華的世界,市儈的人生,這都是她給的,她逼著他過的,自己如此痛苦,怎麼能讓那個人好過!
“你擔心什麼,這麼厲害的她會出不來?笨蛋、傻子,我都已經當夠了!”
他也曾當過笨蛋,他也曾試著當瞎子、當聾子的去信任一個人,他也知道世界上最可悲的就是自我欺騙。但是,人笨過、傻過、瞎過,就夠了。
作者有話要說:阿墨這個梗是聯絡到13年很火的GSK事件。
希望大家多多點評~
☆、第二一章 相遇·起點
2004年J市
“程黎;你個死丫頭;又在外面玩了是吧,高三了;還整天在外面晃悠;你還考不考名牌大學;你還想不想吃飯啦?!”程媽媽因為女兒放學的屢次遲歸而氣的滿臉通紅。
“不吃就不吃;不吃一頓也餓不死我。”程黎倔強地回嘴。
“好好好;你現在翅膀硬了是吧。不把我放在眼裡了是吧!你幹什麼去,出來;吃飯!你不餓呀!”
“你管他幹什麼,不想吃拉倒!”看著電視的程爸爸突然轉頭說道。
“我能不管她嗎?倒是你;下班回家吃完飯就往電視機前一坐,看看看,你以為你真能成國醫大師啊!她也是你女兒,你就這麼不管是吧?!”
“我能管什麼,我說的話她什麼時候聽過。”
如此寒心的話語像是那帶著毒的馬蜂一樣,扎程序黎的心裡,17歲的她還在一個花季一般美好的年齡卻每每聽到那麼尖酸的句子。
這就是她的家庭。
高三,緊張的學習生活讓程黎覺得很疲憊,她要靠自己的努力考上A大,那是她的夢想。回過頭,她就好像看見洋洋題海,拿著筆拼著命地寫,校對答案,詢問老師,每天的生活如此迴圈,她就像機器一樣,孜孜無倦。有的時候她真的羨慕那些富二代官二代?夢想對於他們來說並不是奢侈品。
幾十見方的教室裡滿滿當當地坐著近六十個學生,他們需要在這個教室裡奮鬥過炎炎夏日,才有可能迎來碩果累累的秋天。
放學的時候,程黎騎著腳踏車迎著呼呼的熱風,穿行在綠樹陰陰的校園。經過辦公大樓的時候,一輛光潔的黑色車子闖入了程黎的視線,學校教學樓門前是不準停車的,居然有人這麼肆無忌憚,唉!又是一個有權的。
飈車到家,看到媽媽的臉色還不錯,程黎心裡舒了一口氣,今天不用聽嘮叨了。回來的晚,程媽媽替她把菜熱了熱,又是魚啊肉啊,程黎覺得這些都沒補到自己腦子,全進肚子里長脂肪去了。
第二天,程黎一進教室就聽見那班裡的大喇叭又在宣傳最新訊息了。轉了轉眼珠,程黎覺得有些不屑,抱著書包回到了位子上。
方童依看見她過來了,搖了搖手,說:“哎哎哎,程黎,班上要來新帥哥啦!”
“嘁,來就來唄,干卿何事?”有這點閒工夫,還不如多背兩個單詞!程黎拿出英語課本,豎在桌上,嘴裡唸唸有詞。
“傻樣!就知道看書,標準的書呆子模子!”方童依側著身子,右手撐著頭,欣賞著面前這幅“呆妹讀書”圖。
程黎點了點頭,示意知道了,斜睨了方童依一眼,沒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