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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來自於某一個以前從未聽說過的人!

“泰熙姐你說,現在的人都這麼不要臉麼?”林佑泯攤開報紙,瞅了一眼娛樂版頭條的新聞,那個聽起來有點駭人的標題,“《錢的戰爭》陷入版權糾紛,面臨停播?”

金泰熙不屑的眼神格外的犀利,像她這麼好脾氣的人,都能成這樣,可想而知心裡有多麼的憤怒,“別理他,譁眾取眾!”

可不是,一看這蛋糕做起來了,就想要來渾水摸魚,分一杯羹,哪來那麼容易的事情!

事情的始末源於一個證券公司基金經理出身的許允浩不久前將sbs電視臺以及連載漫畫《錢的戰爭》的報社,漫畫家樸仁權一起告上了法庭。

許允浩表示《錢的戰爭》無論是從構成上還是內容上都與自己在2003年開始創作並在2004年完成的《the

moneywar》非常相似,嚴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要求法院下令禁止漫畫的銷售與電視劇的播放。

許允浩表示自己早在2004年7月15日就在韓國著作權審議調停委員會申請了《themoneywar》的著作權,之後雖然一直沒有正式發表該作,但這期間一直與電影製作公司與電視劇製作公司進行洽談,為該書的出版以及改編為影視作品而做準備。

按照許允浩的說法,雖然《錢的戰爭》漫畫在某報紙上連載了2年,不過自己因為從來不看那個報紙,所以直到最近看到sbs的播放《錢的戰爭》後才得知自己的作品遭到了剽竊。

而許允浩的代理律師表示:“許允浩的作品是講述了證券市場上的明爭暗鬥的故事,雖然與《錢的戰爭》個人貸款行業是不同的領域,不過故事的表現和構成都與《錢的戰爭》相似,因此可以認定《錢的戰爭》至少在創造時參考了《themoneywar》,最起碼是侵犯了原作者的2次創作權。

更為過分和髮指的是,許允浩竟然提出了十億韓元的天價賠償!這個是什麼價格?《錢的戰爭》片酬裡,將金泰熙和林佑泯捆在一起,十六集的片酬合起來也沒有十億韓元!

“嘖嘖,說得挺玄乎的啊!”申東旭搖頭晃腦著,眼裡的不屑同樣地明顯,“十億韓元,還真敢開口”

林佑泯放下報紙,伸了個懶腰,沒有放在心上,那個許允浩總不會天真地以為所謂的電視劇劇組真的只是一個負責拍戲的劇組吧?

《錢的戰爭》如今可是sbs電視臺的臉面,是那麼容易說打臉就打臉的嗎?一個普通的職員能和一個龐大的電視臺鬥?

雖然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所謂的許允浩不過是一個棋子,一個給《錢的戰爭》製造點麻煩的棋子罷了。林佑泯沒興趣知道誰哪一方乾的,因為可以猜的範圍實在是太小了,個人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有那個膽量和能力去捋sbs的虎鬚,有這種想法和能力的,又且只有那兩個——kbs和mbc。

雖然林佑泯之前和mbc的關係還算不錯,但競爭上的關係誰說得清呢?

個人的力量和電視臺這種龐然大物比起來實在太過渺小,背後的各種碰撞,和他林佑泯也沒有什麼關係。

這事兒,難得糊塗!

有著sbs這麼一尊大神在背後罩著,什麼麻煩自有sbs來保駕護航,林佑泯可不會傻到去參和,老老實實拍自己的戲唄

像這種所謂的“侵權官司”,最大的目的也只能是製造點負面輿論,最後不了了之,僅此而已!

“泰熙姐,接下來是什麼戲啊?”林佑泯扭頭問道。

金泰熙捋了捋頭髮,歪了歪腦袋,想了一會兒,答道,“好像是外景拍攝,貌似是一個去海灘邊散步的情景。好像是開放式拍攝。”

林佑泯表情停滯了一會兒,《錢的戰爭》從頭到尾因為受到題材在輿論上的影響,張太侑pd從頭到尾一直捂得緊緊的,要麼呆在攝影棚裡拍攝,偶爾有些外景,也是選在大中午或者半夜,亦或是直接乾脆申請清場,這會兒竟然破天荒地開放拍攝場地了?

放下略微驚訝的心思,林佑泯站了起來,朝外面慢慢踱步走去,不知道在想著些什麼。

“泰熙前輩,佑泯這是怎麼了?”申東旭不解地問道。

“我怎麼知道?”金泰熙聳了聳肩,這段時間林佑泯拍攝起來還是那麼敬業認真,但平時休息的時候,話著實不算多,偶爾會捏著手機發呆,,茶不思飯不想的模樣,要麼是入戲太深,要麼就是戀愛了,劇組裡大部分人都認為是前者,唯有金泰熙認為更大的可能是後者,無他,純粹是女人的直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