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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奶油薯茸。”

什麼?她不敢相信,“你半小時裡做了這麼多事?”

無憂聽她擊節讚賞,很覺自在,成就感滿溢地衝進廚房。

她趁機偷吃他那份意粉。

沒多久,他轉出來,手裡多了兩個盤子。

她迫不及待盛了一勺子薯茸送進嘴裡,忽然覺得味蕾全部站起來歡呼吶喊,她幾乎落下淚來。

他也嚐了嚐味道,矜貴地點頭,“還可以。”

兩個人說說笑笑,不知不覺間,三道菜吃得一乾二淨。

肚子一飽思想有點遲鈍,酒精上腦,覺得愉快的暈眩,她打一個哈欠,腳步浮浮走到客廳,找到一張長沙發,賓至如歸那樣躺下去。

他看見了,拉她起來,“要睡進房睡,這裡睡容易著涼。”

神情有飽足的倦怠,鬚根長出來,腮邊下巴都帶些青紫。

她喃喃道,“真要命。”

“什麼?”

“沒什麼。”

她摸鼻子,“現在多少點?”

心裡盤算搭地鐵轉公交車要多長時間才能回到酒店。

他低頭看腕上的鋼表,然後說時遲,那時快,俯身過來,吻在她唇上。

他的嘴唇豐滿柔軟,輕巧地一印。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只是嘴唇簡單的觸碰。

溫柔的像落下的雪。

“唔,這是吻別。”她說,“你準備趕客了嗎?”

他但笑不語。

“你笑什麼?”

他輕聲問,“那你又笑什麼?”

“我哪有笑?”

他不爭辯,拉著她的手撫上她唇邊。

天,嘴角果然是向上的。

她衝進洗手間,鏡中的自己笑得像只偷了腥的貓。

肉體是軟弱的,心理建設做得再固若金湯,經不住最細微的肢體接觸。

他靠在門口笑,英俊粗獷的姿態活脫脫成為她的催命符。

他說,“你喝多了。”

她搖頭,“那是沒可能的。”

正要繼續說下去,突然腿一軟。

他手疾眼快拉住她。

“拿你沒轍,唉。”

她說,“金無憂,你不要以為我喜歡你我——”她在這個時候“咕咚”一聲栽在地上。

以後的事她什麼也不知道。

可以瞭解的是:她很明顯地出了醜。

第二天早上在別墅裡醒來,頭痛得要裂開來。

金無憂在浴室刮鬍子。

他看她一眼,“怎麼,醒了?和我親密接觸一次,就受那麼大的刺激?”

她託著頭說,“有沒有止痛藥?”

“沒有醫囑不要隨便吃藥,來來來,我陪你講話分散注意力。”

他在她身邊坐下。

她呲牙咧嘴,“真想把頭摘下來免它再痛。”

“還有人跟我說你千杯不醉,真開玩笑。我們總共就喝過兩次酒,每次也這副爛泥樣。”

“我比你更納悶,我”

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絕不是酒,白開水要決心喝醉的話,也會醉了。

電光火石間她突然想起那句老話:酒不醉人人自醉。

燎原之火遠比她想得起源早。

他怕她口渴,去廚房給她拿水,知道她不喜歡白開水淡而無味,又特意在裡面加了兩塊方糖,一點點用小勺子壓碎,好讓它化得快一些。

出到來,她已經離開了。

他打電話問她去了哪裡。

她說,“我口渴,回酒店找水喝。”

他沉默,然後說,“洛修明,我對你很失望。”

他掛了電話。

作者有話要說: 喜歡喝酒。

太甜的沒辦法,像冰酒,甜得我肝都在抖顫,一口下去,感覺糖度高得可以直接將整個人醃成人幹。

也不喜歡雞尾酒,不理解混酒,什麼意思呢,亂七八糟的,而且也不見得好喝。名聲在外的馬天尼有古怪的腥氣,血腥瑪麗更像個玩笑。

你插一根芹菜幫子在西紅柿汁裡是想表達什麼呢。

有些人喝酒一定要在外面,不然嫌不夠氣氛。我喝酒一定要在家裡,炒兩個菜,跟朋友坐地上,講閒話殺時間,酒勁稍微上來點,就會生出人生已然足夠的滿足感。

人為什麼喜歡喝酒呢?恐怕跟睡覺一樣,追求的都是不會醒這件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