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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

配上發生了分歧。蔡向東覺得有了這筆錢他沒有必要再在鎮政府裡看別人的臉色,這筆錢完全將全家搬到瀏陽市去,完全可以過上良好的生活,他想辭職不幹了。

在蔡向東表示出要辭職搬到瀏陽市去的意願後,宋淑貞不答應了,她認為這錢既然是蔡珍珍給女兒的,他們做父母的無權使用女兒的錢。宋淑貞本來事不想要這筆鉅款的,她覺得這樣是變相的在賣女兒。女人有本事掙錢,雖然說不上多富有,但她憑藉自己的能力將自己家打拼成了左近數一數二的,這是她的自信所在,她不願意接受這筆貌似賣女兒的錢,不管數額多麼巨大。老公對這筆錢的貪婪,讓她感到氣憤而傷心。

宋淑貞恨自己老公的不爭,感到傷心透頂的女人堅決的和蔡向東分居了,在幾次爭吵後甚至提出了離婚。蔡向東當然不會答應,無奈的他同意了老婆分居的要求,但不論如何都不願意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提出離婚只不過是宋淑貞想要懲罰老公的不爭一個警告,蔡向東雖然能力不強,但還算一個比較體貼的男人,雖然倆人在對待女兒的事上有分歧,還不至於感情就此破裂到無法修復的地步。

宋淑貞用離婚來威脅蔡向東堅持想搬到瀏陽市去的意向,這是她要挾蔡向東最有力的武器,她知道蔡向東不敢也不願意和自己離婚。

而蔡向東好歹也是鎮政府官員,多少懂一點法律法規,在得到這筆饋贈後,他還專門去翻看了相關法律,結果可以想象得到,他在相關條款裡看到了自己和老婆都無權支配這筆錢財的權利。蔡向東不是傻子,他想達到自己的目的也會想辦法,在諮詢了一些律師朋友後,他知道要是在家庭和睦的情況下,這筆錢不管如何開支都不會造成什麼影響,只要女兒蔡婭楠不反對就有效。但是要是他和老婆離婚的話,那麼這筆錢就必須要交還女兒蔡婭楠,那時候不管是他或者宋淑貞都不得保有也無權分割,這筆錢是屬於女兒蔡婭楠的。

蔡珍珍當時給了蔡婭楠的父母這筆錢,因為在那個時候蔡珍珍必須要做到一點,就是不讓趙翔雲對自己和自己的家族有一絲的不滿的理由,五百萬雖然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但在蔡家來說還算不上什麼,只要開支得有意義蔡老爺子是不會吝嗇的,蔡珍珍就更不會在乎這點錢,她要的是趙翔雲的心。

只是蔡珍珍精明就精明在,她合理的利用了宋淑貞因為拒絕這筆饋贈的時候和蔡向東的爭吵。當時蔡向東不好明確的說接受這筆錢,但他的心裡事很想要的,而宋淑貞就明確的表示不接受,她要的是骨氣和女兒的幸福,趙翔雲知道蔡珍珍會願意送出這筆錢,他自己也想補償補償蔡婭楠,他更不願意蔡婭楠為了父母的爭執為難,便說了一句這錢是給蔡婭楠的再由蔡婭楠給父母。趙翔雲這樣說看起來是化解了眼前的危機,也給了蔡珍珍餘地,但聰明的蔡珍珍卻利用這一點指示律師在簽訂饋贈的時候,將受讓人的名字寫成了蔡婭楠。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這樣會不妥,但卻給蔡婭楠父母留下了很大的麻煩。

蔡向東當時也在饋贈書上籤了字,但激動的他沒有注意到協議上的條款,再說人家揮手就給了你家五百萬,就算蔡向東看到了受讓人事蔡婭楠他也不好說什麼,在他的心裡不管受讓人是蔡婭楠還是他們家的誰,這錢都是送給他們家的。但是這中間就有了一個法律上的不同解釋,受讓人是蔡婭楠,那麼這筆錢的當然支配者就是蔡婭楠,因為蔡婭楠已經是成年人有了自己的公民權利,做父母連監管權都已經沒有了。

蔡向東和宋淑貞吵吵鬧鬧的分居,家裡再也沒有了往日的和睦。

接到趙翔雲的電話後,宋淑貞也沒有和蔡向東商量,直接打了包裹就要奔深圳。

蔡向東看到老婆打包裹,這心裡就急上了。

正文 第542章一團亂麻2

那份饋贈協議剛開始是在蔡向東手裡的,轉賬也是蔡向東去辦理的當然存摺也就在他手上,但因為宋淑貞老是提出離婚蔡向東不答應,後來宋淑貞趁機將這份協議和存摺從蔡向東手裡拿了過去,現在宋淑貞要去深圳,這讓蔡向東就多了個心眼,他怕宋淑貞‘捲款潛逃’呢。現在年底煙花銷售已經完畢,按照他們家的傳統,這煙花廠的收支蔡向東是不知道的,現在那饋贈協議和存摺都在宋淑貞手裡,已經和老婆冷戰分居數月的蔡向東怎麼樣也有一點危機意識。

所謂物極必反,任何事情都有個限度。宋淑貞吃準了蔡向東不敢和她真離婚,只要蔡向東提一次搬家去瀏陽市,宋淑貞就必然用離婚來答覆。要是女人真以為男人就這樣被她馴服了,那她就錯了。這次宋淑貞去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