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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安弼交代的要點來取證,不會去弄那些花裡胡哨不靠譜的證據來浪費時間和精力,叫周安弼辦案時如虎添翼。

到了偵探所,才坐下,魏金山就將調查出來的情況說明書遞給周安弼,於是,幕後幫齊凌雲倒賣房產地產轉移財產的人被翻了出來。

這張32開的列印紙上將其姓名、身份和簡單的情況說明一一排列清楚,後面附著一張此人的近距離照片。

周安弼用修長的手指拿著情況說明書看了一會兒,微微蹙眉,再次確認要點:“齊子怡,現年十六歲,目前還是學生,就讀於xx高中,成績中上。”他心裡想,這個人想必就是離婚案裡涉及的那個什麼私生子了?比子恆還要小一歲。

周安弼問:“他什麼時候開始動作的?賣掉沒有?”之前的離婚案就一直是魏金山在取證,故而這樁案子的來龍去脈他全知道,周安弼一提起話頭他就知道什麼意思。

魏金山說:“有兩套位於xx路xx小區的不動產兩套,大約價值一百二十多萬,他已經和買家談好了細節,正在過戶手續中。還有沙河鋪的那三千平米的廠房用地,他在找買家,這個總價太高,要碰機緣,所以,還沒來得及出手。”

周安弼微微擰眉,說:“賣這些房產地產,必須要有土地證房產證之類的,沒有憑證誰會買他的?所以,這些證只可能是齊凌雲給他的。我倒是低估了齊凌雲,還以為他畏罪,必定不敢出這些險招。”

魏金山哼笑了一聲,說:“不過齊凌雲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