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看到過殺人場面了有可能會立即暈倒。而客棧中,也不時傳來慘叫聲,看來不是有人捨不得財物,就是還有保鏢做零星的反抗。
“說了只求財,不要命的,怎麼就聽不明白呢?”匪眾中,一箇中等個子的公鴨嗓漫不經心地說,雖然因為蒙面而盾不到他臉上的表情,但他語氣中那種輕浮、視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憤怒。
這個人,才是當家主事的!
而且這些人明顯踩過點,知道商隊已經結束生意,正打算滿載而歸時才來的。不然,不可能進了鎮後就直接到商隊包下的兩間客棧,一點也不遲疑。而且,看樣子並不像是因為齊山有哪柱香沒燒到才招來了瘟神,不然雖說是當強盜的,也不必如此摭摭掩掩。
再看那些馬匹,雖然做了掩飾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刀匹,倒有戰馬的氣質。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動整齊劃一,訓練有素,鐵血利澆,倒像是當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紀律也不可能像軍人一樣行動,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約半年時間,天天跟職業軍人們混在一起,又深諳馴馬之道,所這些別人很難發現的疑點被她看出來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說了。二管事大為驚訝,還沒說話,就聽那個高大的喊話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譁 。如果有人敢說一個字,照樣是殺!”
二管事聞聽,撲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圍的人也是一樣,倒是方初晴“反應慢”,最後才勉強跪倒,要不是怕太顯眼了,她根本不會跪,頂多雙手抱頭,蹲下就是。
唉,怪不得四國被圖國打得抬不起頭來,男人的雄懷氣質全退化了,雖然此是不能逞匹夫之勇,但跪得這麼快也太丟人了。如果是沈瀾在,他一定不會這樣,會以靜制動,之後徹底反擊。
光想想沈瀾,方初晴就感覺平靜不少,而那邊的匪徒們也沒閒著,除了領先的幾個頭目,其他人馬迅速分為四隊,隊人數較多,進客棧去搜刮財物。另一隊人數稍少些負責把東西搬出來,然後套車裝車。第三隊人看起來比較精幹。在附近巡邏警戒,威脅鎮民快回屋去。第四隊人數最少負責看安跪在場院裡的人,並有四、五個小兵樣的前來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麼辦?不會被佔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隊中就她一個女人,雖說以她現在的形貌來說,應該算是比較安全的,但誰知道這些人是不是喪心病狂,連胖大媽也不放過?
正不知如何是好,就見一個小兵發現了一位老爺子身上藏了東西,立即笑眯眯的一刀砍下,連聲招呼都不帶打的。狂噴的鮮血濺了周圍人一身,立即就有人嚇暈了,那顆花白頭髮的頭顱滾了幾滾,所到這處劃下觸目驚心的血跡,又有幾人嚇死過去。而更多的人看到這一幕,則乖乖地把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雙手奉給劊子手。
第七十五章節 只求財,不要命
“只求財,不要命。這下你們明白了吧?本爺爺說話一向是算數的。”那公鴨嗓子又傲慢地發話了。
方初晴猶豫了下,也脫下了手上那隻纏絲雙扣的寶石手鐲,雖然她心中憤懣之極,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話,寧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著鮮血的髒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樣還不如死了。
這手鐲是沈瀾送的,她一直戴 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層牽掛似的,如今雖然一萬個捨不得,但有輕重緩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脫,以圖後說。
“喲,這兒還有個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見到了方初晴,摸著下巴淫笑著,眼珠亂轉。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個地方,單獨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聽,嚇得渾身發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違背了強盜爺爺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來,至少前者會令他死得晚一點,也不會死得太過殘酷。於是,他選擇了低頭,半個字也不說。
“得了,這種又老又服的貨色你也看得上?”幸好這小兵身邊的人拉了他一把,“動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後果。。。不然你想死嗎?”說著,還使了個急急的眼色,看來他們這次的行動是有時間限制的。
“我不過說說,這種老東西怎麼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錢,什麼樣的漂亮女人沒有?”小兵低聲踹了方初晴側胯骨一下,手上同時奪過那隻價值很高的手鐲。
之後,他驚呼一聲,不僅看出那手鐲是手寶貝,還因為腳下的觸感,居然很柔軟,而且剛才拉過手鐲時,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雙嬌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這胖女人是什麼模樣,而他的手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