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為妾!她早該想到的不是嗎?她是什麼身份?一個殘花敗柳,一個奶孃,怎麼配得上大江國的右師王?多少名門貴女他都看不上呢,怪不得他用恩賜的語氣來寫這封賜書!原來沒把她當成通房丫頭已經是天大的臉面了!原來他只是想要個女人暖床,不是想要一份真正的、慰著心靈的感情!
可惜,她不稀罕!
“王爺確實是那麼說的。”王三娘露出很為難的神態,“論理作為下級我不該議論王爺的事。可是這也實在有點。。。怎麼說,您還是皇上的信使,把您氣‘跑’了怎麼辦?”她意有所指地說。
其實,臨行前王爺對她說:本次你將代媒人之職,三書六禮的事你一併辦好,不可疏忽怠慢。親事成了,本王有重賞。你對方姑娘說,本王真心一片,她想要什麼,本王都會給的。回京會稟明聖上,讓她堂堂正正做沈家人。
王爺沒說要娶方初晴為正妻,事實上依朝廷禮法和沈家那種人家的家法來說,方初晴這樣的身份當正室也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聖上恩准,再拜了宗祠,就算不是正妻,一切也成了定局。
所以,她寧願冒殺頭的風險也要阻止這件事的發生。
而眼時,方初晴的心混亂之極。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她沈瀾付出了真心,所以身陷局裡,沒辦法冷靜淡定。王三娘所說的話,她只注意到了那個“跑”字。
是啊,他這樣輕視她,她為什麼還要事事聽他的話?她有自己的人生,她要查明桑青之死的真相,她要解決了前身事,甚至找到自己曾經的男人,曾經的孩子,然後隱姓埋名的好好活一場。這本來就是她進沈府前的願望不是嗎?那麼為什麼要被沈瀾這樣不真誠的男人誤了她的前程?其實這樣也好,萬一她真跟沈瀾有了什麼,桑青的前夫和孩子來找她,她該怎麼辦?
離開他吧,他們在一起就是錯誤,乾脆到圖國去吧!
“謝謝你,這是王爺的恩寵,我高興都還來不及,怎麼可能生氣?王將軍不要管了,我自然會按王爺所說的,自行安排。”
方初晴說得平靜而認真,但在這時候,她越是這樣,王三娘越是料定她起了反抗之心。一個女人敢在平時和王爺那樣強勢的人對著幹,怎麼會容忍這樣的侮辱性婚約?
“哦,那末將出去了。如果需要幫助,請吩咐就是了。”王三娘喜悅地道,倒不用刻意壓抑這種情緒,當成為王爺高興好了。
方初晴點了點頭,送王三娘出門,然後拿出那紙婚書,越看越看,想撕掉,終究沒有,只走到桌邊給沈瀾寫了一封回信,然後跑到隔壁他的房間,把婚書和回信夾在她平時最愛看的一本遊記裡。
那書是他的,但她常常翻閱。她把紙條放好後,故意把書擺得歪斜一點。假如他有心,就能看到。
這就是太優秀的男人所面臨的因境,總有很多女人惦記他,其中不乏被仰幕和暗戀催化的變態者。而做為愛上這樣男人的方初晴,就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一個個陷阱。
如果是平時,她完全可以揭破謊言,因為這種話,沈瀾怎麼可能讓一個屬下傳過來?沈瀾那樣彆扭的個性,那張婚書上說話的語氣根本是掩飾羞澀的。可目前正是她的戀愛情商低下的時候,重要的是,她和沈瀾交流不夠,互相猜測對方的心思,所以輕易就上當了。
其實沈瀾有出征的每一天裡都想著她,就像她想著他一樣。他對她的感情已經強烈到不惜改變自己不娶妻的初衷,可惜他從沒意識到對像方初晴這樣的女人只有愛是不夠的,還需要足夠的尊重。他只是很怕當面跟她提起成親的事,不知道要怎麼表達心中所想,於是他就寫信。但是他寫了無數次都感覺不好,最後乾脆寫了封婚書,然後特意叫一名女將做媒人,轉達其他的話。
他甚至翻了黃曆,雖然他並不信那些,但考慮到方初晴也許會介意的。他的意思 是全軍大賀,還有增添喜氣,也能表達他對這樁親事的重視。他心裡對方初晴有感覺,可是他不會說,但他覺得可以做到。只是沒想到那些話會另方初晴產生誤會,更沒想到他鄭重委託的女將卻是發誓破壞他和一個女人關係的人。
於是,等於他親自逼走了自己的心上人。
第七十章節 論斤的金項鍊
黃昏時分,就在要塞就要關閉的當口,方初晴混了出去。
在這裡幾個月裡,她對軍中的一些細節瞭如指掌,所以加然困難,卻還是讓她成功逃脫了。她並不知道,要塞固若金湯,如果沒有王三娘暗中幫忙,她就算再瞭解軍營的行動規律,也是不可能這麼走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