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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這樁醜事畢了,我再找你說話了。”

上回晴翠傷人、王媽媽被攆的事,太太是大張旗鼓的辦的,就是為了殺雞儆猴,給闔府上下的僕役們一個警示。因此,全府的人都知道方初晴的臉被毀了,也知道二爺為她這個新寵花大價錢請了神醫,此時見她容光煥發的重新回來,不禁把注意力全集中在了她身上,這是太太所不願看到,所以叫方初晴離開。

可方初晴還沒退兩步,老爺就發話道,“爺們出事,下人們都得受受教育,讓她往哪兒去?且住了,先跟著聽聽吧,以後可別總惦記著爬上爺的床。”

第十八章節 過敏

在眾人面前,太太很不願意和老爺爭執,甚至多一句話都有懶得說,所以並沒有拒絕老爺的提議,方初晴也只好找個角落站定,心裡咒罵不止。誰想爬上爺的床了?當老爺的就有隨便侮辱人嗎?他自己又是什麼貨色?哼,詛咒他從此不舉,讓太太省心,讓小妾爬牆,給他戴一摞綠帽子!

可是,什麼叫‘別總惦記著爬上爺的床’?之前聽說闌珊戀著二爺。。。難道她。。。不會吧!男主角為什麼不參加公審?

太可恥了!

闌珊是個絕色,整個沈府裡的小姐、奶奶、丫環、嫂婦子,論起姿色,沒一個比得上她。也因此,她平時行為傲慢些、心氣兒高些,但為人不壞,直率又活潑,嘴上有點不饒人,但心很軟。套用《紅樓夢》的一句話: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

只是這一句,她到底做了什麼啊?

方初晴心裡七上八下,低著頭站在人群中,仔細聽著耳中的問話及身邊人的竊竊私語,漸漸瞭解到闌珊果然是犯了色戒。

昨天晚上,右師王大人疲憊地回到家中,才想洗洗睡了,卻發現床上暗藏美女一名,此名美女自薦枕蓆,求著右師王帶她到北疆去,她願意日日陪伴左右,不求天長地久,只要一朝擁有。

可偉大的右師王是什麼人?雖說私生活名聲不好,什麼髒的臭的都自己屋子裡收,找的女人沒一個良家婦女吧,但他是有原則的:那就是免子不吃窩邊草,從不染指家裡的丫環、媳婦子、老媽子什麼的,所以當然嚴詞拒絕。

這美女苦苦哀求,就是不肯放棄對右師王的愛幕之情,正糾纏間,美女的主子不知打哪兒得知了美女的計劃,立即來抓人,於是上演了一場捉姦好戲,不巧還鬧到人盡皆知了。

當然,美女是闌珊,主人是大奶奶,“正直的”右師王是受害者,但受害者一早有要務在身,所以主洗耳恭聽走了。本商定好晚上回來再解決這件事,大奶奶覺得這事太丟人,她自己也管不了了,不報名太太心中慚愧,於是乾脆直接捅了出來。

這一下可炸了營了,因為太太生平最討厭的,就是丫環們總是打量著勾引少爺,曾經明令禁止。可這種事怎麼管得住、防得了?再說四聖人偏不聽話,一個一個往屋裡收,刺激得別的心氣兒低賤的丫環總有些不良的想頭兒,希望運氣好,能長長遠遠的攀上高枝兒,封個姨娘什麼的,這樣就再也不用做下人了。

話說也挺奇怪的,既然知道自己的兒子好色,還養一群美貌丫頭幹嗎?找點醜的、老實樸素的不就沒事了嗎?在血氣方剛、沒有嚴格道德約束的少爺身邊,成天價圍著一群漂亮小姑娘,還有不少千方百計地想勾計他們。在這種狀態下,要讓少爺潔身自好其實也挺難的。到出了事,外面就都把屎盆子都扣少爺頭上,說他們好色無度,雖然他們頂慣了吧,可想想,也確實不太公平。

關鍵是,這番說詞方初晴不相信。在確鑿的事實面前,她還是無法相信,因為這不是沈瀾辦事的風格,他為人那麼 自傲,行事那麼凌厲果斷,怎麼會出這種事?又怎麼會把事情鬧大?最後自己卻先走了呢?二熊同學雖然不咋滴,但絕對是個男人。可惜,太太不瞭解自己的兒子,幹在這兒上火。

而照例,闌珊應該和王媽媽一樣的待遇,打一頓板子,攆出府了事。如果她行事在可惡,太太只要一個眼色,手下的人打板子時玩點花招,她一條小命就交待在這兒了。可闌珊是從小跟大奶奶的人,太太疼過她,如今下不了手,氣得直哆嗦。倒是老爺,像看戲似的一言不發,偶爾色迷迷的打量著跪在院中的闌珊和依依一點,哪有點家主的樣子,簡直唯恐天下不亂/

“交給闌二自己解決吧,多大點事!”好半天,他才插嘴道,“別人像他這麼大年紀孩子們都早入學了,可他呢?還這麼不收心。他能管著千軍萬馬,就管不了自己的風流債嗎?你別插手了,看,氣得心口又疼了吧?”他假惺惺地勸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