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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也這麼想。我們強強聯手,一起擴張,在上海灘這一領域沒有人能阻擋。”

“聯手沒問題,要擴張嘛,就不是簡單說說的事了。”

“哦?你說說看。”

“如果要擴張,就必須做品牌,那就要統一品牌、統一運作,就不是聯合的問題,而是整合的問題了。”

“有道理。具體怎麼做,以後再慢慢商量,今天把大方向確定就行了。總之,我們兩家會館走到一起,就是一加一大於三。來,喝酒。”

蔡明麗對曲貝貝的挑釁感到惱火,是因為她和李世勳之間有危機了。

李世勳是上海人中的精品,身材高大、形象俊朗,又體貼溫柔、心細如髮,無論是與他一起出去交際,還是日常生活,都讓女人很享受,也很體面。尤其是他在床上的體貼入微,讓蔡明麗欲擺不能,幾天不見就想他。李世勳對她的印象也是不錯的,否則也不會和她上床。可當她以那種手段要脅時,李世勳的感覺就全變味了。他不得不考慮與沈瓊離婚而和蔡明麗結婚,當沈瓊答應和他離婚時,他反倒猶豫了。他知道和沈瓊的感情已經完了,現在如果回頭,也回不到過去的融洽和親密,但到了最後關頭卻總是捨不得。沈瓊約他幾次到民政局辦手續,他都找理由往後推。他還想再拖拖,儘管知道拖也改變不了什麼,但拖一天是一天吧。

蔡明麗卻不想再拖了。她知道李世勳還捨不得沈瓊,認為不下狠藥他不會就犯,便下了最後通諜:一週內如果不離婚,報社總編的辦公桌上將會有他和蔡明麗**的照片和錄音。

她越這樣,李世勳就越猶豫不決。能做到報社副總編的位子,他也不是浪得虛名。競爭對手那麼多,僅有記者的文才是不行的,還得有思路、有手段、有方法。他權衡利弊,在蔡明麗規定的最後一天前,決定和沈瓊好好談談,向她坦白一切,不求她原諒,只求能尋求一個解決辦法。

沈瓊聽了他說清楚一切後,認為還是離婚好。他能做到今天不容易,如果不離婚,他就除了婚姻,其他一切都沒有了,而且婚姻也只剩個空殼,其內涵早就被他揮霍掉了。

他覺得沈瓊說的有道理。第二天一早,他們就去民政局辦了手續。他打電話給蔡明麗,蔡明麗說今天已經是最後一天,為了讓照片明天一早能放到總編辦公室桌上,她已經把它們寄出去。

一切都不可挽回了。李世勳還想做最後的努力,第二天一早就到報社,想趁信剛送到的時候從收發室拿過來,卻沒想到眼看著主編幾乎與送郵遞員同時到達,順手就把他的報紙信件拿走了。

其實就算他拿到給總編的信也沒用,因為蔡明麗給其他副總編都寄了一份,還給上級新聞出版部門領導寄了。

李世勳立刻就被停止了副總編的工作,暫時先做記者,最終處理要等調查結果出來再研究決定。李世勳心裡明白,自己的仕途已經到頭了,一世英明毀於一旦。

蔡明麗不要他了。她想嫁的是副總編,一個普通記者哪裡找不到?祝麗也不願意和他出去喝酒,她本來就已經放棄他了,之所以最近還和他出去應酬,是為鄰村會館做內線,聯合沈瓊來對付他。現在已經不需要對付了。

眾判親離,咎由自取。他一個人喝得爛醉回到家裡,倒頭便睡。

沈瓊在外面有應酬,很晚才回來。他們還住在一起,只是不在一個房間。沈瓊用鑰匙開門後,順手開啟客廳的燈,見他房間門大開著,他連衣服都沒脫便睡著了。便走進去給他脫掉鞋和外衣,蓋好被子,關掉燈,把門帶上。

第二天早晨,李世勳起來開啟房門,外面餐桌上已經放好了早點,沈瓊正在盛稀飯,見他起來了,說:“刷牙洗臉去吧,然後吃早飯。”

他揉著眼睛問:“是最後的早餐嗎?”

“管他是不是,先吃吧。”

李世勳洗漱完畢,坐到餐桌邊,端起稀飯喝一口,舒服之極。昨夜到天亮沒喝水,酒還沒完全醒,正渴著呢。

沈瓊夾一根油條,用手掐成一段一段的,放進稀飯裡泡著吃。她問:“重新做記者,能適應嗎?”

“有什麼不能適應的,輕車熟路了,不就是這麼過來的麼。”

“關鍵是心理有沒有調整到位。”

“都這個年齡了,前途是肯定沒有了,就這樣混到退休吧。”

“你才四十多,離退休還早呢。將近二十年,就這樣混完了?”

“不混怎麼辦?再說了,到退休時也未必比你差。”

“你和我不一樣。我是不想走仕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