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怨言都沒有聽到。我這開了一下午的造雪機呢,人人肩頭上都落了雪水。這大冬天的,我過意不去,這會兒都送去錦繡家園,請他們驅寒氣去了。”
錦繡家園是風城頗負盛名的洗浴中心,人均次消費不低於四位數,凌琪借給黎池的這些人往白了說就一群打手,因為是凌琪的人,黎池不好給他們派發紅包,但完事後安排他們去這種中高階的場所集體消費,算是額外犒賞過了,並不丟書韻與黎池現如今的份。
只是書韻有些剜肉的感覺。
她貧窮慣了,雖然從小到大沒為錢的事愁過一分,可她長大後卻沒少為錢的事操心過。
小時候母親給她花的錢是別人的(雖然現在知道當時的錢是竺志維的,可當時在書韻眼裡,這些錢更像是母親用身體換來的肉錢)。
到淩氏以後,凌峰爸爸只負責給她該用的錢,而真正由她隨意支配的卻只有少得可憐的幾個零花錢。
大學畢業到出事前的大約三個月的時間裡雖然她和商懷桓經濟獨立,可當時商懷桓事業剛剛處於起步期,她又還沒工作沒有收入,正是錢上最緊張的時候,商懷桓又要負責婚禮的籌備花銷,書韻那時候雖然不用擔心用錢的事,可她也替商懷桓擔心過,怕錢不夠花。
至於結婚後的五年裡,商懷瑛雖然不限制她用度,但是,她與商懷瑛貌合神離、同室異夢,她怎可能拋得下自尊去花他的錢!她在秀園的五年裡,所花的每一分每一毛都是她給商懷瑛當女傭賺來的。用勞動換來的血汗錢,她用著也問心無愧。
五年來,她每一處都摳著用錢,每一分都恨不能掰成兩半用。每回商懷瑛要求她跟隨參加他的晚宴,她的禮服都是跟商懷瑛談判回來的。
但如果是出席她自己的宴會,比如慈善基金會的活動,她就只能靠變賣跟商懷瑛交易來的禮服來維持商門的體面。
很多次,她要拿出兩件甚至更多隻穿過一次的禮服,才能換回來一件她需要的新禮服。
商懷瑛嫌棄她變賣禮服會丟商門的臉面,就只能自己回收那些送出去的禮服。
雖然,買來賣去都是商懷瑛的東西,但書韻在這過程中分得清楚 哪個是她額外勞動的所得,哪個是她自己的開銷,只要原則的東西不變,她就不在乎別人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