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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當黎池幾乎俯首帖耳,半哄半說教地讓書韻吃蛋餅時,凌滿晴第一個扔掉手裡只啃了一半的蛋糕。

“看不下去了。”她用餐布插嘴的時候,冷不丁地丟下一句話,就走了。

凌滿晴與凌書韻年歲相差並不小,而且,滿晴正懂事的年紀上書韻到了他們家。

印象中,母親因為小書韻的到來而整日憂心忡忡。

女孩子不僅懂事早,而且還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自己的母親為何心情不好,那時候的凌滿晴至少還是看得明白的。

不像少年凌琪那樣,不僅不懂母親的良苦用心,還胳膊肘往外拐去,處處、時時維護著小書韻,防自己的母親跟防賊似的。

凌家人制藥出身,大約天生對藥的嗅覺就比旁人敏感。

不是隻有凌琪在當年就知道母親要對小書韻下手的,就是凌滿晴也是第一時間從母親恍惚、徘徊、時而有凌厲充滿殺氣的眼神中就看出了端倪。

父親當年委託照顧書韻的姑姑素來與母親交情匪淺,凌滿晴又是淩氏的長女,自由跟在父母身邊備受寵愛,她在家族中的身份、地位,從她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決定了與凌峰後來子女的不同,無可逾越的高貴。

即便凌琪身為淩氏家族最值得期待的繼承人,同樣也無法跟他姐姐當年一樣,自小就盛氣凌人得要命,好似她振臂一呼,就有百萬人眾相隨一樣。

雖然沒有百萬,但是,姑姑還是會聽取滿晴的意見的。

滿晴雖然也跟自己的母親一樣不喜歡這莫名其妙多出來的妹妹。但是,那些年歲上,滿晴至少知道,傷人是要付出法律代價的。

所以滿晴悄悄給姑姑支了一招,讓她找閨蜜尹柔來阻止悲劇的發生。

並不是說當年的滿晴有多識大體,而是她始終認為,為什麼樣的人付出多大的代價,要上下左右權衡一下利弊,值不值得。

在滿晴以為,為像書韻這樣的小三母女付出自由的代價,不值!

確實,很多年來,凌滿晴始終視書韻的母親為小三,書韻為小三生的同樣是卑鄙、無恥的小人。

在世家當中,正統這個概念正如秘方一樣,早已深入人心。

無需要大人多做解釋,那些年歲上的自家孩兒都懂。

凌滿晴與凌書韻自小以來關係就不親不厚。

不用於凌琪,凌琪至少還可以仗著自己年紀比書韻稍大一點欺負她一下下。

凌滿晴卻一方面忌諱著書韻的出身而不會主動去搭理她,另一方面又因為歲數上的差別終究從小到家都跟書韻保持住了不遠不近的距離。

其實未必就不遠,只是因為同是一個家的人,跑得再遠也逃不了家人的名義。

所以凌滿晴是當真從小就不喜歡這個妹妹,也一向是以無視來看待這個妹妹的。

凌書韻又不是個會討人喜歡的主,她最大的本事就是裝傻充愣不去主動招惹別人。

所以,凌滿晴從小不把她看在眼裡她也從來不在乎。

她只要,凌滿晴不給她使絆,她就心滿意足。

她不比凌滿晴,天生就具備讓整個家族都尊重的身份,以她私生女的身份進入凌家,她甚至連路邊的一朵野花都不如,她有什麼資格在這個家裡頤指氣使?

即便這個家的主人是她的親生父親,她也沒有資格。

苦難催人成長,書韻年歲雖小,可成熟卻早。

從小被母親拋養在農戶家中,從小沒有父親備受小夥伴們的譏諷。從小就習慣了別人異樣的眼光看待自己。

書韻從小就會告訴自己,沒關係,只要現在努力學習,將來長大後離開這裡,就不會有人再會因為你的身份而看不起你了。

逃避,不,是逃離風城是書韻自小到大的願望,也是她一輩子追求不屑的目標。

這不是逃避人生的態度,而是,現實實在沒辦法扭轉了,只能選擇一走了之。

不是三十六計也有說“走為上”嗎?

道理,其實只要行得通,就都是對的。

凌滿晴從什麼時候改變對書韻的看法的?大約就是從她看出來書韻有這種“走為上”的想法開始的。

書韻自從到凌家以來,連下人都能感覺到她軟捏可欺,以凌滿晴這種高貴、冷豔的大小姐是不屑與之一視的。

凌滿晴從小到大做過最愚蠢的事情大約就是從來都沒有正眼瞧過她這個大智若愚的妹妹,從來都沒有把凌書韻當一回事看待過。

家裡人對書韻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