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界,很是吃力。
在蒼梧山腳下的凌州城內,有這樣一夥人,遊走於四處,在戰亂之中過著無法溫飽的日子,他們是乞丐。
玄武大街的角落中坐著一個男孩,他穿著衣衫襤褸的衣裳,雞窩一樣的頭髮中穿插著稻草,小臉上沾著灰塵,掩蓋了原本的膚色,。
他太瘦了,瘦的皮包骨,口中吊著的一口氣彷彿隨時都會嚥下似的。
街上還有其他乞討的乞丐,男孩並不是其中一個,或許可以說,他與他們不是一夥的。那些乞丐每天可以溫飽,而他卻餓的前胸貼後背,眼睛突出,臉頰凹陷,眼神渙散切迷茫。
走過的路人沒有一點憐憫之心,甚至會捏著鼻子從他們身邊快速走過,就怕他們一下子撲上來,搶了自己的銀兩。
他快餓死了吧?站在男孩面前的另一個蓬頭垢面的乞丐垂頭想著,斟酌半晌,才從懷裡拿出一個乾癟的饅頭,蹲了下來。
饅頭沒有剛蒸出來的那種香氣,只有餿味兒,可她的髒手還是拿著饅頭在那小乞丐的鼻間溜了一圈,讓他嗅那餿臭味兒。
男孩眼神渙散地看著她,她也同樣乾癟,瘦的跟旗杆一樣,但她個子很高,一看就是成年人了,刀削一樣的面容不帶任何感情,周身散發著冷淡的意味,那眼神中沒有任何憐憫。
“幾天沒吃飯了?”她劈頭蓋臉地問,沒有自我介紹自己是誰名誰,只是正常的詢問,沒有任何關心的語氣在其中。
幾天沒吃飯了?他想著,可想不起來了,他對時間似乎沒有概念了,只知道活著,努力活著,這想法在他的心中生根發芽,遍佈整個神經。可現實總是這麼殘酷,他餓的發瘋,餓的想吃人,可現在連咀嚼的力氣都沒有,更何況是要吃人了?
“跟著我有餿饅頭吃,你要不要忠誠地跟著我?”她想,這是世界上最沒誘惑力的誘惑,一個餿饅頭能不能買來一個人的忠誠?
男孩瞪著眼睛看她,似乎在考慮什麼問題。
她看著他,心中嘆他果然是個犟脾氣,一個餿饅頭能換他一條命,這都不懂嗎?忠誠於她又能怎樣?她又不是吃人不吐骨頭的老虎還有什麼比活著更為重要?
拿著饅頭的手慢慢收回,準備起身走人時,男孩卻突然抓住了她穿著草鞋的腳踝,死死地捏著,捏的她骨頭都要斷了。“疼”她大喊一聲,另一隻指令碼能地就踹了出去。
不偏不倚,剛好踢到他瘦弱纖薄的肩頭,她雖然是個乞丐,但卻是個能吃飽飯的乞丐,所以這不知好歹的臭小子被她踢了個人仰馬翻,手中的饅頭也被她貼身收了起來。
男孩緊蹙著眉心,在地上翻滾,表情十分痛苦,牙被他咬的咯嘣咯嘣地響著,彷彿有什麼巨大的痛苦一般。
“錢老大,要不要小的們教訓教訓這個小乞丐?”剛才還在玄武大街上乞討的一群小乞丐立刻圍了上來,將這裡圍的水洩不通。
她蹙著眉搖頭,剛才踢出那一腳的時候,有點彆扭。
沒錯,就是心裡覺得有些彆扭,以往她教訓別人時可不會這樣。。。
“你這個不知好歹的臭小子,錢老大給你饅頭是看你漂亮,當初錢老大給我的是凍了冰渣的地瓜皮,有的吃就不錯了,挑什麼挑?”暴牙指著小男孩,想上去再踹一腳,卻被另一個乾癟少年給攔住了。
“呦,暴牙,你這是嫉妒啊,還是羨慕啊?還是恨那?”攔住暴牙的少年嘴角帶著嘲笑,隨意地點著腳,全身也跟著輕微地晃動著。
“瀟瀟,你管我是羨慕嫉妒還是恨,你當初吃的燒雞皮就了不起了嗎?”隨即,暴牙冷哼一聲。
被稱為瀟瀟的少年長的確實不差,吃的也是老大剩下的東西,雖然是殘羹剩飯,但卻已經他們其中吃的最好的了,他是錢老大身邊的紅人,但只有暴牙幹跟他對抗對抗,沒事拌嘴打架,他們倆總是不對付。
暴牙是眯眯眼,又長著一口大暴牙,所以就叫暴牙了。按理說,他們這些乞丐裡是沒有人敢跟瀟瀟對抗的,但暴牙有這個資本,因為暴牙曾經給藥鋪當過學徒,懂點醫術草藥,這些小乞丐身體疼痛什麼的,都要找暴牙看看,錢老大當初也是看上暴牙這一點,才收留了他。
她懶得聽暴牙和瀟瀟兩人吵,只是環抱著雙臂看還在地上打滾的男孩。“如果你不吃我給你的東西就去其它城鎮乞討吧,凌州城容不下你。”丟下這句冷漠的話,她轉身就要走。
“不。。。”地上的男孩發出極為細小而虛弱的聲音,在暴牙和瀟瀟的爭吵當中顯得那麼渺小,可她聽到了,而且聽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