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辛宇和辛雅莉在一旁聽著,可伶越說越小聲,也不敢明說她想“以身體抵債”的事情。
“你沒帶錢,怎麼償還欠我的利息?除非你要用身體來抵債,那倒是可以。”
不過,洪恩很快就戳破了可伶那薄得可憐的矜持,還在辛宇和辛雅莉面前公然說了出來,登時讓可伶紅透了臉,一旁的辛雅莉也被波及,陪著可伶一起羞到滿臉通紅、直低下頭去,正拉長著耳朵偷聽著的辛宇也是驚訝地張大了口合不攏來。
這個人怎麼說話這麼粗魯不遮掩的?除了洪恩以外的三個人都這樣想著,就算這種事情大家都在做,私底下知道就好了,有必要當眾揭開嘛?
不過,洪恩當眾明說要可伶用身體來還債,其實是為了要暗示辛雅莉,如果沒有人願意借她父親錢去還債——洪恩不認為有人會傻到那種程度、借錢給爛賭鬼——那麼辛雅莉還可以“賣身”給洪恩來籌錢,這樣洪恩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得到辛雅莉,計劃也就成功了。
如果不是為了要給辛雅莉這個暗示,洪恩是絕對不會當眾說出要可伶用身體還債這種話的,這會讓洪恩好不容易以興辦慈善事業的方式來建立的“好人”形象大幅受創;但是,考慮到“好人”的形象並不能協助自己經營企業、分擔自己的工作,而辛雅莉卻可以,洪恩立即決定捨棄面子而取裡子,放棄“好人”形象、暗示辛雅莉“如果你需要籌錢替你老爹還債,可以來找我,拿你的屁股來換錢”,畢竟只要有了可伶這個“先例”在前,當辛雅莉極需籌錢卻又求助無門的時候,自然就會想到這條路子上來,不管她願意不願意。
“可伶小姐,如果你決定要用身體償還利息,那就請到隔壁休息室去;不然要讓我沒收“抵押品”也是可以的,同樣要請你去隔壁的休息室。”
洪恩這句話再次重創了他自己的形象和可伶的自尊心,但是洪恩為了確保辛雅莉能夠得到足夠的暗示,還是不惜犧牲兩個人的面子,當眾說醜話。
“是、是的”
可伶低著頭,站起身,朝著隔壁休息室而去;洪恩跟在可伶身後,在進入隔壁休息室之前還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