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她或許現在走過去,走過去牽起他的手,會被這來來往往的男生用異樣的眼光所注視,或許會被十個人裡邊的八個人誤解,她大概還要面對餘媽媽的不諒解,得跟容蘭和倩倩解釋可是
她還是想走過去。
她好像聽到了自己的聲音,她問,“你怎麼知道我在這?”
他笑而未答。只用目光深深的鎖著她,鎖得她無法動彈。好容易晃過神來了,她於是乾笑,又問:“那現在呢?”
他說:“你走過來,或者我走過去。”話音剛落,他已經走了過來,那般自然的牽起她的手,走出宿舍樓外邊,又喊她,“常笑”
“嗯?”她腦子依舊帶著幾分空白,心思在他牽起她的那隻手上。
聽著他徐徐道來,“第一次見你的時候,天氣,也像今天這麼晴朗。”
那天下午,他一直牽著她的手,繞著校園走了一圈又一圈。
她跟在他身後,慢慢的走,連呼吸都不敢重了。手心裡滲出些汗水,心情多少是緊張的,他也照單全收,偶爾會緊一緊她的手心,回頭望著她輕輕笑笑。
記憶,便全纏繞在那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
回神時會心一笑,他們這樣,是不是已經確認了彼此的關係。
因為這樣的牽手,已經不止於青梅竹馬的調調。
可是突然又不想開口了,好像心滿意足的,不自覺的想笑。
或許愛情,總歸是需要誰先踏出一步,還需要誰後一腳跟上。
只要他走得慢點,無論前路如何,她會盡力隨行。
何必問路程,何必問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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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了吧。
禮拜一晚飯,他把碗裡的蔥花都挑給她,點的菜卻都是她愛吃的,雜七雜八的聊著些沒有意義的話。
禮拜二宿舍關門前和他又跑去吃了頓宵夜,把撐得胃滿滿的,約好明天再見。
禮拜三常笑鼓起勇氣,在宿舍中央並排擱了兩椅子,英姿勃發的往上一站,大吼:“我,常笑!以後就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禮拜四開啟衣櫃,挑了件粉紅色的換上,搭配一條銀灰色的長褲,回頭對著鏡子轉了兩個圈。最後醮了點水抹在翹起的某幾撮頭髮上,跑下樓和他共進早餐。
禮拜五和他背靠背窩在某棵大樹下,膽大包天地把頭枕在他大腿上,感受透過樹蔭縫隙投射下來的陽光
一個禮拜,就這麼悠悠然過去了
過往她喜歡在小說中編造各式的誇張的事件,來豐富人物人生,然而真正戀愛,她不過只想“重蹈”無數革命先驅的“覆轍”,只要逛逛街看看電影喝杯咖啡就好。
偷偷牽一下手,偷吃他兩塊豆腐,共飲一大杯冰水,偶爾偷親他一下。
她所肖想的愛情,其實只要這麼簡單。
只是,常笑發現並不是每段故事都是這麼簡單而美好。或許是他們二人太過熟悉。熟悉到她覺得在一起散步的時候,不應該去牽起他的手,只敢跟在他後邊。
所以,她只敢用個“偷”字。
她知道這樣不好,然而看見熟人,還是會下意識地想避開,兀自揣測著那些人的想法,猜想著,她和餘非是否般配
餘非不會逼她,只是會輕輕把她從身後拉扯出來,在熟人吃驚的目光中牽起她的手,用一種輕描淡寫的口吻道:“你知道的,常笑。”
讓她相信,有一種愛情,叫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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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是一個週末,常笑算算日子,於是決定回家。
每座大城市,交通都是個詬病,往往半小時的路程,等車塞車會耗去雙倍或者更多的時間。
餘非不喜歡擁擠的車流,連帶回家的次數不多,但這個禮拜,他找不到留在學校的理由。
學校在河南,他們家那小區在河東,路途據說並不太遠,但兩處卻沒有直達公車。因而很多個週末,和擁擠的交通作鬥爭,一直是常笑的心頭痛,無不消磨著她的耐性。
有人作伴滋味卻大不相同,常笑和餘非並肩坐著,讓這城市的繁華,在窗外遊走。
然而也不知為何,越靠近家的時候,常笑愈發有些莫名的焦躁,望向窗外,望著車輛流水馬龍,也想不出個所以然。
直到餘非的電話鈴響,直到她輕輕喊了那一聲
“媽。”
常笑才終於意識到問題所在——餘媽媽一直只把她當兒子。T ^T
餘媽媽嘴皮厲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