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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這個晚上,方英雄在飯店裡生氣,氣得很沒有意義,而向晚晚則在上海的大馬路上來來回回走,無心瀏覽櫥窗,只顧低著頭默默細數自己的腳步。

很好笑,她穿著飯店的室內拖鞋就跑了出來,更好笑的是,她發現她還不肯承認愛清,卻先一步承認自己失戀。

他們僵持著,沒人想談,沒人想化解,甚至還有人想要擴大問題。

向晚晚不是沒想過把合約砸在他頭上,訂機票回臺灣,但她理智的那面提醒著自己還沒存夠五千萬。

至於在愛情上面幼稚過度的方英雄,一心繞在“她根本不在乎我”的這件事情上,他變本加厲,企圖讓她和自己一樣嫉妒到想死。

於是,他和片中的女主角黎茵傳出緋聞,媒體拍到他們在酒吧裡面熱吻,緊接著,狗仔隊天天尾隨,新聞一天一則密集曝光。

面對記者的詢問,方英雄一概語帶曖昧地回答,“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至於未來會如何?就看後續發展了。”

而女主角面對記者的疑問,不是含情脈脈地笑望著方英雄,就是說:“他是個很好的男人,能夠和他在一起,肯定是前輩子修到很大的福份。”

這種話聽在記者耳裡,還能不誇張、不大寫特寫?

因此,天底下的人都認為方英雄情定黎茵。

面對這種情形,向晚晚怎麼可能不心痛?好幾次她忍不住紅了眼眶,揹著方英雄衝進廁所偷哭,她想不出為什麼狀況會在一夕間變更,為什麼前一刻兩人還在床上纏綿,下一刻,他就翻臉不認人。

是她的技術太差?如果這樣的話,他早該和她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掉頭就跑啊。

那麼,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原因嗎?

想破頭,終於讓她想出一個簡單、實際卻也落伍到會讓人唾棄的理由。

老一輩不都這麼說,女人要懂得矜持,別在男人面前隨便,因為男人在沒有得到女人之前會把她當成天神,一旦到手了,便會發現,她其實並沒有那麼神聖。

是嗎?他暗戀她那麼久,終於得手,才恍然發現,她沒有想象中那麼好用,因此態度轉換、物件更改這就是男人,他們都希望找一個仙子當情人,卻在把仙子的羽翼剪除、把她變成凡人之後,棄如敝履。

多可笑!有媽媽這活生生的例項,怎麼她還是沒學會警惕?能怪別人嗎?不,她只能氣自己,氣她沒修好男女習題,就敢大玩男女關係。

但地雷踩了、遊戲玩了,就算肢體已經炸殘,她也得面對自己和方英雄,她不讓人看扁,不要像那些女人哭死哭活的,哀求男人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既然事實擺明了他們不能再一起走下去,分手是肯定的結局,但她仍企圖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解釋他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的原因。

她對自己嘲諷一笑,反應再慢,終於還是弄懂了。

這是很殘忍的狀況,尤其對於剛被說服對方愛自己的女人而言。

怨誰呢?怨這個多變社會,她來不及調整腳步就被拉著往前衝,也不曉得前面是不是一條不歸路。

她只能強忍哀愁,假裝自己無傷,學他對記者笑、對導演笑、對每個人微笑,然後在他們眼瞳裡尋找自己完美的笑意,為自己的表現打分數。

結果這分數很高,她在他們眼底發現自己是個美麗女人,只要不把眼光定在方英雄身上,她有太多機會認識更多優秀男性,只是讓人悲傷的是,那枚固執的心臟,並不在意自己有多少機會,只在意他無時無刻不在和黎茵調情。

誰說對於愛情,男人比女人遲鈍?被他愛著時,她無知覺,被他放棄了,自己還一意孤擲地追追追,她真痛恨自己的愚昧!

黎茵打扮得像一朵花,身段極致完美地進入片場,她對方英雄一勾笑,身子立即靠向他,勾著他的手臂,笑眯眯地問:“再過不久戲就要殺青了,你有什麼計劃?”

“先開演唱會,新專輯就再等等吧。”他一面回話,一面偷瞄向晚晚,她沒看他,正在盯著他的行程表看。

只是他沒向前仔細看,否則他會發現淚水在她眼眶裡打轉。

“你會邀請我去當演唱會嘉賓嗎?”黎茵問。

見鬼了,五音不全的人怎麼當演唱會嘉賓?但他沒說,只是笑得很親切。

“我對臺灣有一份憧憬,真想到那裡走走,不知道這部片殺青後,我們會不會到臺灣宣傳?”

他耳裡聽著黎茵的話,眼裡心裡卻裝滿了向晚晚。他越來越氣,氣她的隱瞞欺騙,氣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