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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男子漢大丈夫,這點委屈都受不了,還能幹大事?”蘭蘭勸小林不要賭氣,該忍的就忍忍。

“算了,不去了。我本來就不喜歡在小學教書,與其還要受氣,還不如出去打工。”

小林想出去闖闖,他在中學教書時,就有幾個老師下海打工,現在都發了。特別是他們回來時,腰纏萬貫,開著小車,志高氣揚的樣子讓鎮里人很羨慕,小林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的。他想,憑他的本事,出去肯定也能混出個人模人樣來,比在窮山溝的小學當教師不知要強多少倍。他有點後悔了,沒早點出去,說不定也早就闖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來。怪就怪自己一心想在政界裡發展,弄個一官半職的,也可以風光風光。現在一切都是枉然,副鎮長烏紗帽泡了湯,鎮裡呆不下去了,就連當一個小學教師也這麼不順。

小林拿定主意了,決定去闖出屬於自己的一番新天地。

蘭蘭見老公鐵了心要出去,知道勸也沒用,心想這樣也好,與其在這委曲求全,不如讓他去碰碰運氣,說不定還真的能時來運轉。

“我也一起去,兩人可以互相照顧,也怕老公在外面再和別的女人勾搭上。”蘭蘭心裡暗想。

“這裡不再讓我留戀了,沒有什麼值得我牽掛了。”小林暗暗嘆了嘆氣,有一種被拋棄的感覺。

“哦,不,還有玲玲,也許我會牽掛她。”小林認為自己還是有一點想念玲玲的。

“我愛她嗎?”小林想了想,搖搖頭。他覺得自己並不愛玲玲,只是有些喜歡她。

“也許有那麼一點點吧。”小林也說不清。如果說有,還真是那麼一點點。偶爾也會想玲玲,他就是忘不了和玲玲偷情時的那種興奮和刺激。

很久沒見玲玲了,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了?

不要想這麼多了,反正自己就要走了。小林覺得還是不要去想,這件事就這樣過去吧,他不能再對不起蘭蘭。

小林準備過幾天就走,把蘭蘭也帶走。

第二十一章

一年後,人們漸漸淡忘了玲玲和小林的事。人們再也沒有興趣議論這件事了。

小洪慢慢從離婚的痛苦中擺脫出來,他賣掉了收割機,和表侄永春一起做起了糧食生意。他沒有和玲玲復婚,今後也不打算和玲玲復婚。這件傷心的往事了傷透了他的心,成了他心中永遠的痛,他無法做到不去想這件事,不在乎這件事。

小林帶著妻子蘭蘭去深圳了,他們在那裡的日子過的怎麼樣,誰也說不清,鎮裡的人有好幾種說法。有人說小林和一個老闆的女兒好上了,拋棄了蘭蘭。有人說小林剛去的時候,經人介紹,在一個廠子裡當行政主管,他能說會道,還會寫,工作起來得以應手,老闆挺器重他。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小林在家裡的那件事又傳到了廠裡,廠裡又有人在背後議論他了,這讓小林十分惱火。事情都已經過去了這麼久,人們還要議論這件事,這不沒完沒了嗎?他最忌諱別人說這事,又和同事吵了幾次。最後,老闆怕影響工作,把小林炒了。小林後來又到別的廠裡工作,但都沒幹多久就不幹了,不是太累太髒,就是工資太低,他受不了。他情緒很低落,整天在出租屋裡發悶氣,像變了個人似的,抽菸,酗酒,不久還迷上了賭搏。蘭蘭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勸小林出去找份工作,不要賭了。小林根本不聽勸,蘭蘭稍微說重了點,對蘭蘭不是罵就是打。蘭蘭很委屈,但又沒有辦法,只能是忍一天算一天了。日子越來越拮据了,蘭蘭只好去了一個皮鞋廠做工,靠每月幾百元的工資維持她和小林的生活了,有時還得父母寄錢接濟她。小林不再是以前英俊瀟灑的小林了,也不是以前春風得意、躊躇滿志的小林了。現在的小林,在人們眼裡就是一個酒鬼、賭鬼。

不管哪種說法是真是假,這些只是被人們當做閒聊的話題而已,誰也不會去較真。人們說小林落到了這種地步,活該,是自作自受,沒有人會同情,沒有人會憐憫。

玲玲還是那樣,情緒時好時壞。只要兒子來看她了,她就會高興的手舞足蹈。如果兒子走了,她又會痛苦不堪,就像丟了魂似的。玲玲的母親請了好幾個醫生來瞧過,他們都說玲玲受刺激太深了,已經是精神分裂症了,就是鄉下人常說的“神經病”。

玲玲的母親不相信女兒的病治不好,她跋山涉水,尋遍了方圓百里有名的寺廟,每到一個廟宇,她都虔誠地頂禮膜拜,燒香拜佛,祈求菩薩保佑玲玲能夠好起來。她還請了在當地十分有名的“李半仙”、“張大師”,讓這些“大仙”級人物來家裡作法,為女兒祈福消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