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澀而來,直覺想把藥水退回去,愛莎堅持的不鬆口,貨物既出,哪還有退還的道理。“咕嚕”一聲,藥水順利的從喉結下去。終於吃下去了,苦死了,愛莎正要退回去灌口水喝,又被傑克拉住。
“你逼我吃這麼苦的藥,總要給我點兒甜頭吃吧!”不容愛莎拒絕,狂肆的舌頭繼續在愛莎嘴裡肆虐,直到兩個人的口腔裡再也感覺不到苦澀,只有甜蜜,兩人氣喘吁吁的分開。
“你都是快三十的人了,怎麼還像個小孩子,吃完藥還要吃甜甜嗎?太孩子氣了。”羞紅的臉藏在傑克懷裡,愛莎還在因剛才的一吻悸動,不管跟他相識多長時間,親密多少次,都覺得好像初吻一樣讓人心醉。
“那也是因為你先勾引我的,你不知道嗎,男人只有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才是一個孩子。”虛弱的回應著愛著,真是病來如山倒啊,傑克說的是事實,如果讓外人知道這樣的他,那他在商場上也不要混了,該被人笑掉大牙了,估計也會讓那群追著他跑的女人大跌眼鏡。
“好了,就你嘴貧。快休息吧,好好睡一覺,出出汗,明天就好了。”
“好。”經愛莎一提醒,真的覺得混身痠疼,好像睡覺,想再跟愛說說什麼的時候,人已經被睡神叫走了。
愛莎到浴室擰了把毛巾,擦掉傑克身上的汗,為他蓋好被,自己才重新躺回傑克懷裡,傑克也自然的抱住愛莎,愛莎找了個最舒服的位置去夢裡跟傑克相會,她可不會因為傑克身子熱,就放棄這麼好的“大抱枕”。
經過幾天的修養,傑克終於算是沒事了,雖然膝蓋上留下了疤,那是當然了,玻璃都扎到肉裡了,不生疤才有鬼了,他又不是女人,無所謂了,不過可是賺來了愛莎的心疼,值了。走路沒有問題了,傑克又開始生龍活虎的,嚷著要愛莎陪她出去走走。
兩個人來到首飾店,傑克想反正別人都不能阻止他們,乾脆兩個人直接去結婚,沒錯,找個最快結婚的地方——拉斯維加斯,排個隊就可以成為法定的夫妻了。想想心裡就止不住的樂,可反觀愛莎,心裡忐忑的心情直接表現在臉上。
“傑克,我們來首飾店幹什麼呀!”最好不是她想的那樣,這雖然不是卡地亞珠寶,但畢竟坐落在倫敦市區的精品區——OXFORDSTREET,價格肯定貴的咋人。雖然她有存款,但是如果一直這樣,早晚有一天坐吃山空,她又不可能回香港問養父要錢,可不能由著花錢大手的傑克隨便胡來。
“當然是看首飾啊!我們先看看樣子,過幾天我們就去卡地亞訂做,先來這找找靈感。”既然是結婚戒指,自然是馬虎不得了,況且這個精品區,集中了現在時尚流行的最前沿,不管自己訂做什麼樣的,先來這看看總是沒錯。
既然傑克只是WINDOWSHOPPING,看來自己是多心了,隨即放下心來好好欣賞各位大師的藝術平。難怪傑克要選擇這裡了,巴黎、倫敦、紐約、米蘭、東京被稱為時尚之都,而這五個城市又各有特色,倫敦作為其中之一,追趕時尚的年輕人都聚集在這裡,有的是等待發現自己的伯樂,有的是地道的淘寶者。正趕上春天,在倫敦舉行的最新春裝釋出會也讓人眼花繚亂。實在不明白傑克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興致,作為一個女人她都不得不佩服傑克的逛街能力。兩個人先去OXFORDSTREET,後來又看了幾場SHOW,又去哈羅德百貨公司轉了一大圈,那麼大的百貨商場,要擱在平時自己能逛一層就很不錯了,再說光看不買,只能飽個眼福,試來試去的人還不是她,虧她跟的也蠻起勁的。自己的腳跟著兜兜轉轉,幾乎一天的走的路都可以把整個倫敦城轉了個遍了。
回到酒店,愛莎自動繳械投降,躺在床上再也不想起來了。她算是領教了別樣的男人了,如果以後他要逛街,自己去,別指望她會一起相跟去,有這一次就夠了。
“叮咚”,有人敲門,懶洋洋的身體躺在床上一點兒都不想動,就讓那個罪魁禍首自己去吧,她才懶的去。偶爾聽見傑克不知道跟誰交談,然後就是放東西的聲音,最後是一聲關門聲,終於耳根清淨了。
傑克踱到房間裡,就看到慵懶的女人躺在床上,成“大”字型,看來今天是真的逛累了,不是都說女人天生喜歡逛街嗎?看來他還撿到一塊寶。
“柔柔,反正不著急回香港,我們再多到幾個地方玩玩好不好。”傑克順勢提出自己的想法,只要愛莎答應,那麼他就可以順利娶得美嬌娘了。
“隨便你,我無所謂,現在我只想休息,你乖乖的,不要吵我,晚飯也不要叫我了。”閉著眼睛,連眼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