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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概是兩人坐上班車、又往那種偏遠的山村去了。

安逸是個好人,好人是應該有好報的。

而他現在,除了默默地祝福,沒有什麼可以為這個朋友做的。

歐陽夜歌醒來的時候是中午,被雲千昊叫醒的,男人到底是聽了林子墨的勸告對身體不好,這個事兒可是大事兒!

有人給穿睡袍,有人死皮賴臉的非要抱她下床,直接抱進浴室歐陽夜歌慵懶的靠在男人懷裡,這麼多天的相濡以沫,漸漸地沒有最初那麼排斥迷迷糊糊地撒嬌,是他漸漸學會的事兒。

從小在孤兒院,每天都告訴自己,要爭氣,要努力,一切都只能靠自己,每一天都咬緊牙關讓自己更堅強但是現在,他有愛人了,那種打從心眼兒裡、踏實、依賴的感覺,就像陽光一樣,和本來就充滿陽光氣息的他合二為一,不再只有他的溫柔去照耀別人

“哎?好漂亮!”

從浴室洗完澡出來,才注意到電腦旁邊的仙人球五顏六色的,圍著他的電腦後面拍了一圈,特別好看。

“早晨出去買的,喜歡麼?”

雲千昊拿著一個煮雞蛋,從廚房出來騎士買花這種事,完全可以打個電話叫人代勞,可他自己去的,在完全陌生的市場附近找到一個賣室內小盆景的花店,每一盆、沒一個顏色,都是他親手挑回來的兩個人的幸福,屬於他們自己的幸福,當然要自己來經營,與金錢無關,他做的樂此不疲。

雞蛋已經剝好了,蛋清的有點兒慘不忍睹,坑坑窪窪的跟月球表面似的沒辦法,林子墨忘記告訴他剛煮熟的雞蛋要放在冷水裡跑一會兒好剝皮了,所以這個雞蛋的“長相”讓雲千昊有點兒難為情——

“小歌,你先吃點兒墊墊肚子,你總是剛起床的時候說不餓,大半天才吃東西,對身體不太好不想吃,也稍微吃點兒”

“嗯,喜歡”

歐陽夜歌詫異地看著他,有些遲疑的接過那個醜陋的雞蛋,愣了足有十秒鐘,笑了小時候,孤兒院的條件不好,只有生病的時候才能吃個煮雞蛋,那時候他嘴饞、而且太小了也不懂事兒,老琢磨著生病就可以吃雞蛋了還記得那時候,墨墨總是他是個吃貨,可是背地裡,墨墨卻曾經在大雪天的晚上、一個人偷偷穿著背心褲衩跑出去,第二天凍病了,就把阿姨給他的煮雞蛋藏起來,趁人不注意,發著燒搖搖晃晃的送來給他吃

“千昊謝謝你等我忙完這陣子,我來做”

喉嚨裡,好像有什麼東西哽住了,說話都困難。

現在他也有為自己煮雞蛋的人了,不再是像家人一樣的墨墨,而是他的愛人!

謝謝你的體諒,謝謝你的包容,謝謝你的體貼謝謝你的愛

上錯床,餵了狼!第一百六十七章 靈感來源於“生活”

“傻瓜,雞蛋裡又沒放芥末這剛起床的,抹什麼眼淚啊?看著小臉兒花的”

愛人,就是會永遠把你當做小孩子,寵著你,慣著你的那個人就像現在,端著一杯水在他旁邊,看著他一口一口把雞蛋吃下去,一邊還輕輕揉著他的頭髮的雲千昊一樣莫名湧出的眼淚,早已被男人擦拭的乾乾淨淨!

歐陽夜歌的午餐,是下午三點半開始,這中間,雲千昊像所有優秀的家庭煮夫一樣,一句話沒跟他說,只是給他沏好茶放在鍵盤旁邊,不會出聲打斷他的靈感,而是自己一個人在廚房裡不知道忙活什麼。

知道掐算著他的寶貝也該餓了,雲千昊的“成果”也出爐了——

菠菜香菇面!

林子墨的原話是——

“面,去超市買現成的,香菇洗乾淨、切掉根部,把菜摘乾淨、算了,你要不會摘菜的話,就把下面看起來髒的部分切掉好了!把油燒熱了、看著冒煙就行了,把蔥切幾段丟進去,然後把菜和香菇倒進去加調料,嘗著點兒慢慢加就不會多,然後不停的翻炒熟了就行如果你連這個都不會,就可以去死了!”

雲千昊到底是還不至於到蠢死的份兒上至少看著小歌吃的狼吞虎嚥的樣子,一顆心才放到肚子裡面去。

“好吃麼?”

“好吃!”

其實味道不怎麼好有點兒鹹,可是這個男人為了他學了那麼多本來根本一輩子都不需需要去學的東西,每次都有那麼大的進步,那麼用心也許這種時候,給他一碗沒炒熟的菜,他都會覺得有滋有味了。

某個午後,尋常人家最普通的一幕——

一盆菜,兩碗麵。

兩人相依而坐,曬著太陽,吃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