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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歡娘。

歡娘一震,卻想不到是哪個。那邊狀告人,一場官司下來,也沒路面,全部交給了狀師和管家對外打理。雖然柳倩娥當時將歡娘契約送給了霍懷勳,但對方鐵齒銅牙,非要說霍懷勳是權勢壓人,逼人就範,竟還將柳嵩找來,證明霍懷勳之前就對鄭家妾心存不軌,幾番周折下來,歡娘被判給了狀告人,就算霍懷勳擊天鼓也沒用,只得放了手。

不下一月,官司一了結,歡娘被送去狀告人家。那家府邸不比都尉府小,歡娘是從側門進去,一路花園小徑,鋪排精美,住進一間小廂。

隔了七八日,家人才領歡娘與家主見面。正午到了廳內,歡娘見到這次官司的大廳內的主子,華服錦衣,斯文英俊,二十多歲的一名青年,拜過之後,竟是鄭濟安流落在外失蹤幾年的獨子鄭爵。

依鄭爵所說,當時他跌下湖後,被人救上來,失去記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誰,更不記得家在何方,所幸腦子的學識還在,便跟著那名救人的老者,改名換姓,當了義子。那名老者不是別人,正是一名致仕的京官,也是有私心,晚年喪偶,膝下無子無女,見鄭爵英俊白淨,又很是聰明,使了一些手段,將他換了個戶籍,安在自己的宗祠中。

鄭爵幾年下來,伴在義父身邊苦讀,考了功名,加上義父早年在官場的關係,如今年紀輕輕已經是當朝五品大員。他也是前段時間去酒肆時,收到鄭家家奴留在跑堂處的口信,才知自己的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