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區那邊距離市中心不是很遠,但是除了政府機構以外,幾乎可以說是荒無人煙,有時候晚上七八點鐘去辦事,一路上連個人都碰不到,淒涼的路燈照著慘白的水泥路面,誰看了會想在那邊住啊。就算是肖英自己,也是覺得過那麼五六年,等那邊人氣足了,房子才有可能賣出去。
“這個提議不錯,但是具體的數字,我們還是要仔細商量一下。”肖英在法院工作的久了,難免沾上法院
第四百六十章.達成意向
第四百六十章.達成意向
“這個這個”李穆心下大喜,卻裝出一副苦瓜臉來,“這個我很吃虧啊。”要是能夠把整個新地塊的住宅小區拿下來,李穆可就賺大發了,李穆記得這個小區,除去各種合法不合法的成本以後,差不多是一平米能夠賺一萬,15萬平米的土地,容積率是3的話,那就是45億啊!扣掉那20億,還有25億呢,賺大了賺大了。
“吃虧就是佔便宜嘛。”肖英逼著李穆說,“我們省高院,平時不顯山不漏水的,好像沒什麼用。但要是碰上了,那可就啊,你也明白的了。人生在世,那有可能不倒黴的呢?”你現在不和法院搞好關係,等到倒黴的時候再來搞,就來不及了,這是威嚇。“而且也不一定,其實我們省高院,很多時候都可以給李老闆你發會助力的。撞到我們省高院的案子,那是不用說了,就是你在下面中院打官司,覺得判罰不夠好,我們省高院下一個通知下去,他們就得再審。”
當然了,要省高院下通知,這個潤筆費是不能少的,關係好是關係好,錢可不能少。法院又不是銀行,這種地方,錢都是一筆一筆來算的。不是說李穆這一筆被法院坑了好幾億,以後這筆錢可以存起來慢慢花。這次坑了李穆一大筆錢,也就是欠他個人情,不過是以後再同等條件下,李穆具有優先權而已。要是別人上頭有人,或者說出的錢比李穆還多,肖英可不會給李穆硬頂。當然了,現在這話沒必要和李穆說。
“這樣啊”李穆皺起眉頭,裝作凝思苦想一會兒,才說,“那好吧。看來以後就要多多麻煩肖院長了。”肖英聽見這話大喜,這麼一大筆錢,終於讓她弄到手了,這可是20億啊,就算是省政法委的何書記,要弄20億,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吧?這裡面上下其手,她起碼能夠弄到5、6、7、8億的,還把蓋新大樓的事情一併解決了,又得名又得利,下半輩子都不用愁了。
這裡面還有很多附帶的好處,掌握了這麼一個大工程,當然不能吃獨食,要分肥。有了這一筆潤滑劑,對於肖英大權獨攬的不滿會立即消解——抓著所有權力導致下邊沒錢分,這叫做大權獨攬;抓著所有權力領著大家發財,這叫做高臧遠矚。到時候分給誰不分給誰,分多還是分少,都是肖英一個人說了算,她對省高院的掌控,必將再上一個臺階。
不過李穆還有後文呢,“那麼譚飛的事情也要勞煩肖院長多費心了。”不說也明白,不論現在答應了什麼條件,如果李穆被廣東那邊的警察抓了去,條件自然作廢,這個大樓自然也就建不起來了。
“那好吧,我盡力幫你斡旋。”肖英搖了搖頭,其實這不過是一件小事而已,要是沒有心人在裡面推動,李穆最多也就是把那50多萬‘非法所得’吐出來。現在是有心人拼命下了功夫,才會弄成幾百萬和緩刑。現在只要肖英出面,把這件事拖延一下是很容易的,等大樓建好以後再把李穆交出去,交出去之前還可以再勒索一筆。
“麻煩肖院長了。”嘴裡是這麼說,實際上李穆根本沒有把希望寄託在肖英身上。這事還是要自己來解決,而解決的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能不能夠把這件案子弄到我們省城來審判呢?”李穆問。在廣東李穆除了撒錢,其他什麼辦法都沒有。在省城也是撒錢,但至少知道應該把錢撒到哪裡去啊。
“這個案發地不是在我們這裡啊,要弄過來判很難。”肖英在心裡嘲笑了一下李穆的法律知識,“雖然譚飛是我們山南省的人,但是他在廣東犯案,只能由廣東的法院來審理,這是案件歸屬地原則。除非最高院把這個案子指定給我們審理,我們山南省高院才能審理。否則的話,只能在廣東了。”
“這樣啊”李穆有些遺憾,“不能想一想法子嗎?比如說我們這邊也立一個案件,說也是譚飛乾的,要廣東那邊把人送過來,先審查清楚再說。”李穆似乎記得有人這麼幹過,而且還成功了。
“這個啊?除非譚飛在我們這邊的案子更加嚴重。現在那邊控告他的可是販賣那種東西,要是再嚴重的,也就只有叛國和連環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