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亂七八糟,又好像一片空白,總之沒有頭緒。
正文 第六部分 第二節
(更新時間:2006…11…30 20:45:00 本章字數: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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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是如何產生寫《逢》劇二的念頭的呢?”
“應該說是機緣巧合吧!”
“你能說的再具體一些嗎?”
“是這樣的,我和馮導在聊天中談到《逢》劇,馮導說我應該試著寫寫劇本,試著以多種形式展現生活。而我覺得寫劇本對我來說還是一種嘗試和體驗,更何況還要拍成電影。”
“那對你來說,有沒有打算自己出演故事的男主角?”
周哲對著記者淡淡一笑說:“對寫作我或許略通皮毛,講到演藝”周哲搖了搖頭,“我長的不好,不是做男主角的料,最多可以濫竽充數,夾在人員裡做做群眾演員。”
“你真會開玩笑!據我所知,搞寫作的人都會模仿故事中角色的行為動作,舉止談吐,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
“有!有時候是實際演習一下,有時候是在腦海中勾畫一下,但我覺得無論任何文學作品,它的每個畫面必定是曾在記者的思維裡出現過的。”
“作為本劇的編劇,你對它的拍攝,以及以後的上映,抱什麼樣的想法呢?或者說有什麼希望?”
“當然是拍攝成功,上映後觀眾喜愛,再就是能夠從第一部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和創新,使新劇看上去有獨立的一套風格。”
“那麼你怎樣理解一部好的電影作品呢?”
“從專業的角度看,我覺得應該是好的劇本,好的導演再加上好的演員,最後是好的收視率。大家知道我不是做演藝的。如果要我站在寫作的角度看,好的作品應該是能夠準確表達作者意圖和觀點的文字集合,可以是散文隨筆,也可以是小說。電影和文章的不同是文章可以以自己為中心,可以反映作者的主觀意志,但電影更多的是考慮觀眾的需求,否則也就失去了電影的價值。他們的相同之處在於都是向人展示一種生活,一種思想,或者都是在替生活的某部分人說話。因為我不是專業人士,所以我認為一個作品能夠做到這一點就很不錯了。”
“你可以簡單的詮釋一下你的作品嗎?”
“和大多數其他作品沒有什麼區別,總的目的就是取悅讀者!”
“你為什麼要用取悅這個詞語呢?”
“因為作品本身既是寫給自己的,又不完全是寫給自己的,每一個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受到別人的關注,並且做出某種程度的回應!”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你非常希望與讀者產生共鳴?”
“不錯!人嘛!都有種被認定的需求!”
“能談談你對自己的看法嗎?”
“對自己的看法嘛我覺得我不是一個高尚的人,也不是一個很有修養的人,我喜歡低調的生活,就好像我現在穿的整整齊齊的跟觀眾朋友人五人六一樣,我不習慣這個樣子。”
“你覺得很多其他的作者也是這個樣子嗎?人五人六?”
“大部分是吧!”
“你不覺得這樣說會令很多作者不高興嗎?”
“他要不高興就證明了他在攝象機前的修養是裝出來的,我覺得作者應該以最樸實真誠的一面展現給他的觀眾和讀者。不能在臺前人五人六,下了臺又在作品裡對這種現象說三道四。”
“你的意思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吧?但你們畢竟是公眾人物”
“正因為是公眾人物,就更應該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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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郎!效果怎麼樣?”剛錄完採訪,高原就打電話過來問我情況。
“全他媽鬼扯!你那裡呢?”我問他現場的情況。
“剛剛做了幾個試鏡,現在大家都在休息。“
“哦!這幾天有沒有一個叫林雪兒的過來試鏡?”
“你朋友嗎?”
“不是!是沈小茹的朋友!”
“來過!”
“馮導怎麼說?”
“太嫩了點,把握角色欠些火候!”
“行!我知道了?”
“要不要哪天你有空,我們跟馮導說說?”
“說什麼?”
“你敢說沈小茹沒為這事兒找過你?”
“找過。但我不想拍爛片!”
“恩!你不怕沈小茹生你氣?”
“她已經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