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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不準碰觸對方身體——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就是輸。

對最後一條,鬱子謙有異議,“上下牙還時不時打架呢,一旦哪天你摔倒了,我還能眼睜睜看著你趴地上掉眼淚不去扶?”

時薇咬了咬下唇,重新開word,將最後一條改為:不準碰觸對方敏感部位。

鬱子謙咬了咬牙,勉強同意。他知道凡事不能得寸進尺,不讓碰就不讓碰吧,反正他技術過人,就算是不碰敏感部位也足夠她支撐不住。

就這樣,兩人成功簽訂協議,和諧美好的同居生活正式拉開帷幕。但讓時薇萬萬沒想到的是,總有些事情是合約裡沒有提及的,也總有些突發狀況,是她挖空心思想再多的條款也始料不及的——

同居第一天,鬱子謙就大搖大擺地將小百合帶回了家。

這等於時薇算錯了卦打錯了譜,她本想用自己跟他同居佔掉他一間房的方式來避免他再度將小百合往家帶,但她卻沒料到,她非但沒有阻止他們噁心死人的臥室戀愛,反而硬生生地變成了個高瓦數電燈泡。

時薇只在小百合剛進門的時候強顏歡笑打了個招呼後就進了屋,但卻聽見鬱子謙心急地跟小百合解釋:“你別誤會,我們只是室友。”

時薇狠狠摔上房門,室友?真就是室友這麼簡單?那你敢不敢告訴她,我還是你前妻?

接下來的一週內,小百合總共不間斷地造訪了四次。這讓時薇有點內傷,憑什麼每次都是她孤零零地回到自己房間裡失魂落魄?憑什麼每次她就算戴著耳機調大音量卻還是能聽到屋外傳來的刺耳笑聲?憑什麼她就得眼睜睜地看著鬱子謙跟她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卻懷擁別的女人?

時薇起初是憤怒,而後冷靜了下來,最後她眸露狡黠。鬱子謙的一些喜好,或許小百合到現在還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