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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算清了經濟帳,一刀兩斷,孩子暫時寄託在父母家,一個人隻身來到外縣開了這家小飯店。

再說這令狐,和老闆娘喝得那個投機就別提了,真是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從晚上一直喝到了午夜,還未盡興,老闆娘乾脆讓廚師和服務員都回去了,打烊以後繼續陪他喝,就這樣當夜令狐和老闆娘就住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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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節 買一贈一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令狐是三天兩頭往飯店裡跑,他把自己生意場上吃喝拉撒的招待事宜全部搬到了這家小飯店,這裡簡直就是他的家了,這是後話。

再說這令狐第二天早晨暈暈乎乎的從飯店出來,就徑直又到了阿蘭的住處,還是鐵將軍把門,他預感到不好了,馬上讓馬伕過來拉著他直奔阿蘭的老家,沒見著阿蘭他們母子,見到的只是阿蘭的父母,阿蘭的父母根本就沒給他好臉看。你想想看,令狐都和阿蘭的父母一般年紀了,阿蘭的父母認這樣的女婿多彆扭,而且聽女兒說令狐還有那種風流下三濫的事。你想呀,擱在誰身上,誰不生氣?

就這樣三鼓搗兩鼓搗的,阿蘭的父母受不了村裡的閒言碎語,自作主張,就讓阿蘭和令狐拜拜了。其實他們根本就沒辦任何手續,也就無所謂散夥了,只是阿蘭還給令狐養著個兒子,那可是自己的種,不能虧待著他不是?就這樣令狐一狠心,又掏了一筆不菲的安家費和這娘倆的撫養費,算是暫時解決問題了。

咱再回過頭來啦一啦這劉小梅,她跟著令狐風裡來雨裡去的,對令狐那可是青石打碌碡實打實的,那是實心實意,眼看著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了,可是在業務上她一點也不敢怠慢,屬於那種潑辣型的,可是近來她發現令狐有事沒事的老是往那個小飯店跑,而且把接待的事宜全搬到那個小飯店裡去了,她心裡就開始犯嘀咕,雖然由於有孕在身的原因,令狐儘量不讓她到酒場上去,可是她還是決定到這家小飯店裡去看一看。

就在一天晚上她一個人搭上一輛馬車悄無聲息的來到了這家小飯店,憑著女人的直覺指引,她很快就把令狐從老闆娘的臥室裡拖了出來,啥也不用說,劉小梅從飯店出來打上馬車就走了。後果不用問,劉小梅不幹了,和他拜拜了,又是令狐買上樓房搭上錢,把劉小梅和他們倆那還沒出世的孩子給養了起來。

寫到這,你們以為這飯店老闆娘王慧倩是省油的燈,據說她也已經懷上令狐的種好幾個月了呢,令狐就等著當爹掏錢吧!不過人家老闆娘不會讓令狐吃虧的,人家家裡還有一個小寶貝呢,打算一起帶過來認爹呢。對令狐來說,人家老闆娘對他實行的可是買一贈一呢!

野花總比那家花好,野花總比那家花香,畢竟婚姻不是兒戲,見一個愛一個,像黑瞎子掰棒子一樣掰一個掉一個那哪能行呢?

不過令狐的這些娘兒們還真夠意思,和令狐分手後,人家一個也沒再婚。說起來人家也不是白吃著他的俸祿,白住著他的房的。據說多年後由於令狐荒淫無度,酒色成性,還是腎衰竭而去了,出殯那天,大小媳婦去了七、八個呢。

你說這該死的令狐,一生活了這麼大年紀也太不著調了不是?其實這也是人性的一個方面,這就是人性的弱點。看來他師父讓他在人間多接受磨練那是很有他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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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代價

在鳳凰山區的令家莊,令狐也算是村裡的能人了,幹啥都是頂呱呱的。

私塾唸完後,村裡照顧他,讓他放羊。他不但羊放得好,而且還練就了一手絕活,那就是石頭扔得準。有哪隻羊不聽話,他用石頭想打它的頭,就絕對打不著它的腳,百發百中。因此他管理的羊群特別聽話,一點莊稼也吃不了。不光這樣,他有時還能帶些戰利品回來,就是在山上有時羊群把野兔轟出來的時候,他只要石頭能夠扔得到的地方,保證石到成功,為此村裡人沒少吃了他打的野兔子。

由於年輕,當然他對其它的動物也不手軟。他在山上放羊時經常碰到蛇,可能是潛意識裡對蛇就有敵對情緒,其實就是對他的那個三師哥天蟲憎惡的緣故,每次他對蛇都不放過,都用石頭把它們打死。時間一長,就把蛇惹惱了。有一天中午在山上放羊,不知什麼時候,他的周圍全部爬滿了蛇,對他嚴嚴實實地包圍了起來。他嚇得大聲呼喊,村民們上山以後,蛇才慢慢的退了回去。可能是蛇也不想與人為敵,只是警告警告他罷了,讓他以後不要再對蛇下如此毒手。從這以後令狐在山上放羊的時候,再也不敢用石頭打蛇了,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