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第一節 貫徹
建新十年,這一年普慶總公司新建宿舍樓一幢,打算以成本價賣給下面的三個分公司的職工,每個分公司二十套,讓各分公司他們自己拿出分配方案來,總公司的意思是原則上要求按工齡分配,適當照顧技術人員,有突出貢獻者,無住房者及兩地分居人員。
通知一下,立即在三個分公司引起了震動。第一分公司是公司的骨幹企業,盈利大戶。王經理在公司裡是老資格了,已工作三十多年了,一百多個平方的大房子早就分上了,而且也按房改政策買下了,沒有自己的份了。可是自己的兒子去年大學畢業後又在自己的分公司就業了,還和自己住在一塊,最近又處了個女朋友,得想辦法給兒子弄一套。
按總公司下的通知哪一條也輪不到自己的兒子,思來想去,王經理覺得按工齡分還是比較合適的,不過最後又加上了一條,如每個家庭有兩人在本公司工作,且其中一人在本公司從事領導工作,另一人又是大學畢業生,現居住在一起者,可以打破規定再優先分一套。
第二分公司的李經理,才剛結婚兩年,還住在其岳父家,工齡最短,在公司的領導層中就是他還沒有住房,他的分配方案很簡單,就是照顧有突出貢獻者。對公司貢獻最大的當然是公司領導,要首先解決領導班子成員沒房子的問題,然後按工齡分配。其實領導班子成員裡沒房子的就是他自己。
第三分公司的令狐,是上邊某個領導的親戚,剛大學畢業一年,就被委任為第三分公司的經理,現在還在住職工宿舍,物件還沒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