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以這古代當差,說是一種悲劇也不為過。沒見宋江都要與親爹脫離父子關係,才敢做那勞什子押司。
罵多了,罵慣了。眾差人已是無悲無喜。
看上去喜劇的一幕,全是一桌子茶几啊!
楊知縣:“李頭,你留下。”
李公甫:“是。”
楊知縣:“李頭,依你看,那個專害童女,來無影,去無蹤的,他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呀?”
李公甫:“依屬下所見,他不是個人。”經歷了上一次,李公甫絕對相信這世界不簡單,也更敢說話了。
楊知縣:“他不是個人,那他是個鬼呀。”
李公甫:“依屬下所見,他也不是個鬼。”
楊知縣:“他不是個人,又不是個鬼,那他是個神仙呀。”
李公甫:“啟稟大人,依屬下所見,他更不是個神仙。”
楊知縣:“哎呀,我說李頭,本官為這件案子已經是寢食難安了,你還有心跟我說笑呀。”
李公甫:“屬下絕對不敢說笑,屬下只是依常理判斷,請大人息怒。”
楊知縣:“常理判斷?你說說看。”
李公甫:“根據目擊的孩童所言,此物面目猙獰,忽人忽獸,在草間遊竄,又根據生還的林小妹的傷痕來看,它的傷處不但深,而且密,所以依屬下所見,它是隻”
楊知縣:“是什麼你說呀?”
李公甫:“是一個尖牙利爪、多手多腳的怪獸,”李公甫絕對相信這點。
(未完待續)
第466章、逼
“是一個尖牙利爪、多手多腳的怪獸,”
李公甫本想說妖魔鬼怪。以他的見識,自然知道是妖是人。
可是他卻不能說,不為別的,只為兩個字“和諧”。
不要以為這兩個字是後世的專例,其實不然。古人也是極為注重“和諧”大神的。不然也就不會有文字獄誕生。而讓李公甫不敢明說的,便是這“妖”在古代比文字獄可怕。
不要忘了,古人有云: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說有妖孽,這簡直和咒國家滅亡沒什麼差別了。
李公甫雖說只是一個縣的捕頭,但是這點兒政治智慧還是有的。
楊知縣哦了一聲,不置可否,但是這卻惹出一個女子來。這女子便是楊知縣的三姨太。
古代為官一方,家眷是不可以跟從的。但是男人總是有這樣那樣的生理需要,總不能這人做多長的官,便要做多長時間的和尚,這也太不人道了,也不現實。所以也便有了到哪為官,娶到哪兒的風俗。
再與古人不願離鄉,打理家裡的田產屋舍,就是正妻對此也沒有意見。
這個三姨太便是楊知縣艹持內衙,以及陪說話、陪吃飯、陪人生的床伴。
也是他最喜歡的一個。
三姨太:“哈哈,好一個尖牙利爪、多手多腳的怪獸,李頭,你可別在這危言聳聽,造謠生事才好。”
突然從後面闖進來,本就是極為不禮貌的。但是隨著老二懷上了,現在可沒有人與她爭寵,她也就更想表現一把。最近就是連政事,她也是常常參與進來。
楊知縣已經習慣了,所以她橫插一槓子,楊知縣也沒有出手。反而大有任她發揮的架式。
李公甫身為本縣的捕頭,自然知道這個三姨太是常常參與政事,所以他並沒有反駁,而是立即道:“手下不敢,”
三姨太得理不饒人,李公甫一退,她立即逼問道:“哼,不敢?就怕你嘴裡這麼說,心裡不這麼想,甭說縣太爺和我,就是你也在錢塘縣落居好幾代了吧,可曾聽說過什麼尖牙利爪、多手多腳的怪獸?”
“這”李公甫只是開拓了不少眼界,但是他依然是個凡人,並沒有開始修煉。
凡人就有凡人的顧慮,就像如果後世某地發生什麼靈異事件,當地公安局長也是不能亂說的。
就如同現在的李公甫,雖然他有八九成的把握,但是就是有一成的不是,他也不敢下這斷言。
見李公甫不出聲,三姨太更是得意洋洋:“怎麼,想不出來,這沒有的事當然想不出來了,自己辦事不利就捏造什麼怪獸呀鬼妖的來唬人啊,這話兒在咱們縣衙裡說說還可以,要是傳了出去,弄得人心惶惶,每個人都為求自保,個個都跑到縣衙來鬧,那咱們縣太爺頭頂上這頂烏紗帽到底還要不要帶了?”
楊知縣一開始還沒有反應過來,現在聽了,立即恩愛地攬住自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