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更好。
不過在老張心裡,他認為不管是滅天還是林久都是好人,是他們張家的在恩人!
“不了,我在這裡下 。”
林久一個人下了車,這裡離趙鑫電話裡所說的聚會飯店還有一條街的距離,走路的話其實也不會太遠,大概十多分鐘就到了。
之所以選擇在距離飯店一條街的路口下車,而不是讓老張把他送到飯店門口,林久實在是覺得滅天配的這些車子也未免太好了一些,好吧,他承認滅天那個大魔頭真的是不管在赤土大地還是在這個世界,永遠都是講究生活的主。
林久並不想讓他的老同學看到他從一輛有司機的豪華轎車裡下來,他幾乎可以預見如果被人看到的話,他這個向來屬於同學聚會打醬油的人,絕對會立刻變成焦點人物,少一些矚目,也少一些麻煩。
林久選擇徒步走到飯店門口,很巧的是到飯店門口的時候恰好就遇到了幾個老同學,有的是打的過來,有的是開車過來,不過好玩的是這些人明明看到他了,而且還是看了好一會兒,可是他們似乎都沒認出他來,目光裡含著幾分陌生。
這是怎麼回事?
才一年不見而已,這些人都不認識他了,還是直接把他這個路人給無視了?
“趙鑫!”一眼看到了熟人,林久立刻打了招呼,朝著之前照顧過他的老同學招了招手。
趙鑫朝著聲音發出的方向望了過去,他就只是看到一個乾乾淨淨的高挑男人,在一堆人裡顯得十分突出,身上透著溫和和舒服的氣質,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優雅而平易近人的貴族,不過這個人怎麼在朝著他招手?還朝著他微笑?
等等這個人怎麼看起來那麼眼熟?!
“萬萬全?!”趙鑫這一變了調好似捏著公雞嗓子的喊聲,頓時讓旁邊幾個老同學傻了眼,等等,趙鑫剛剛在說什麼?
萬全?萬全是誰?咦,聽起來有些耳熟,貌似是他們的同學!
不過,哪裡有萬全啊?
幾個老同學十分奇怪的朝著林久望了過去,直到看到林久走到了他們面前和他們打了招呼,又狠狠拍了拍趙鑫的肩膀之後,幾個老同學才反應了過來,他們面前的這個好看的男人,竟然是曾經十分不起眼的萬全!
“看嗎呢,我現在的樣子很奇怪嗎?”林久低頭望了望自己的一身衣服,他覺得滅天選衣服的眼光挺好的,至少衣服料子柔軟親膚,穿上身十分的舒適,而且休閒的樣子也很好,不過就算他換了身衣服,頭髮比以前稍微長了一些,趙鑫也不應該用這種看怪物似的眼光看他吧?
在搬到了新居之後,滅天就著手開始替林久將蓮花玉佩內的白蓮之氣轉移回歸到林久的體內,除了漸漸開始恢復從前在赤土大地時的真氣之外,連著林久也覺得他整個人在慢慢的改變,當然指的不是外貌。
這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就如同曾經在赤土大地的幽谷之中與滅天同修時,他體內的濁氣漸漸消散得一乾二淨,整個人宛如重生之後的出水白蓮,連帶著頭髮似乎也在瘋長,以前的寸草已經長了不少,整個人人頓時就顯得溫和了。
或許是因為如此,連帶著氣質也變了一些了吧,也難怪趙鑫他們一時半會兒沒有認出林久來。
“不挺好,挺好的。”被林久拍了拍肩膀,趙鑫低頭嘿嘿笑了兩聲,兩隻眼睛還是盯著林久看,看了好一會兒之後才搖頭憨笑道:“看不出來,還真的是看不出來,你這才出院幾天,怎麼就變了個人似的。”
趙鑫也說不出是什麼樣的感覺,仔細看的話,的確,林久這個人的模樣並沒有改變,可是剛才若不是林久主動跟他講話,他還真的是認不出面前這個男人就是他的老同學,這感覺還真的是奇怪的很。
明明就是這樣一個人,可偏偏就是看不出來。
“哪裡變了一個人,我不就還是我嘛,只是換了身衣服而已。”林久自我打趣的說道,“怎麼樣,還不賴吧?”
“哪裡是不賴,簡單就是一個大帥哥啊!”一旁的女人笑著說道,“萬全啊,我剛剛還在跟趙鑫聊你呢,你這大難不死之後是不是想通了,也捨得打扮打扮自己了,人生苦短嘛,就應該好好享受享受,像現在這樣多好,帥的很!要是以前看到你現在這副樣子,我就不結婚了!”
和趙鑫站在一起的叫小花,如今已經結婚了,以前和林久的關係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壞,不過小花和趙鑫關係倒是不錯,就是結婚以後可能為了避嫌,和趙鑫的來往就少了,總而言之,其實也是一個不錯的人。
“別站在這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