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也投入了大量的資金。
今天,你又把公園給拆了 維持原來的耕地。
就在你們這一建一拆之間,浪費了多少財政資金?如果把這些財政資金,真真正正的用於民生建設上,會讓多少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實惠?
我最為不理解的是,這個公園從招標建設到拆除,也就三年左右的時間,而三年之前,我們國家就已經在一號檔案上明確指出了要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了吧?
為什麼當初建設這個公園的時候,規劃方案能夠得到各方面的一致贊同,全部綠燈放行,為什麼各種建設程式、建設手續都十分秋安,甚至連建設公園的好處也說得頭頭是道,甚至建設這個公園的好處都已經上升到了社會價值、精神文明價值等方面。
要知道,那個時候,我們南光縣財政每年才多少錢?
而建設這個公園的錢明顯超過我們南光縣財政收入好幾倍,這筆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為什麼在我們這麼貧困的縣裡可以建設如此奢華的公園?
到底是當初這個公園建設的時候規劃錯了,還是你們這屆縣政府的領導拆除決策錯了?
你們雙方總之得有一方錯了吧?
總不能你們建設是對的,拆除也是對的吧?
這難道不自相矛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