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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不是每一個都像凌宇璇一樣只被拐走了幾個月,甚至有的孩子是從嬰兒時期就被帶走,在某一戶人家裡長到好幾歲根本不知道自己並非親生。

本來以為凌宇璇這樣已經有了自己的意識又只是幾個月的時間應該會比較容易找到他的親人,只是,讓人相當意外的是,他們聯網翻遍了幾個月前的失蹤兒童記錄,居然沒有一條資訊是吻合的,也就是說,這孩子在被拐走之後,竟沒有人來報警!

被帶回來的這些孩子幾乎都一個一個地找到了自己的家人,只剩下凌宇璇和另外一個尚在襁褓裡的孩子,按照慣例,找不到家人的孩子,就會被送到市裡的福利院。

直到若干年後,當初把凌宇璇帶回來的那位警察在休假裡被小女兒拉著一起看電視,無意中看到凌宇璇和凌天皓相認的報道,這才想起,自己剛剛上任的不久的時候參加的那次解救被拐賣兒童的行動中救出的那個一直對他們說他爸爸叫凌天皓媽媽叫林茉莎的孩子,說的竟是真的。

當然,這是後話。

在那臨時安置點的時候,凌宇璇曾無數次對那些人說起自己父母的名字,只可惜,即便警察們有心幫他找,但是那個時候大家都知道凌天皓和林茉莎在不到兩年前才結婚,又哪裡來的這麼大的孩子,就算是私生子也應該在結婚的時候就帶回家了才是。再說,這些名人的生活哪裡逃得了記者的報道,如果他們真的有這麼個兒子大家應該都知道了才是。

他們也想過是不是真的就這麼恰好有一對這樣同名同姓的夫妻,但是沒有備案記錄,也查不到任何資訊。

眼看著孩子就要被送到福利院,那個年輕的警察輾轉拿到了凌天皓助理的手機號,雖然不抱什麼希望還是打了過去,很幸運,當時正是拍戲的休息時間,他和凌天皓能夠直接通話。

幾乎是意料之中的,凌天皓一口否認自己有個這麼大的兒子,然後藉口要拍戲了很快結束通話了電話。

於是第二天,凌宇璇和那個可能還不滿一歲的孩子一起,被送到了S市的市福利院。

剛開始到了福利院的時候,凌宇璇依舊試圖說服別人送他回家,自然更加沒有人相信他的話了,就這樣又過了半年,他終於放棄,開始安分下來,過孤兒的生活。

福利院裡的生活絕對說不上好,甚至,根本不如他在那戶人家過的那幾個月,但是人的確是適應能力很強的動物,不管好或者壞,日子,總歸還是要過的。

後來的日子裡,凌宇璇有的時候也會想,如果當初他能夠記得那小鎮的名字和地點,是不是很多事,都不會像如今這樣。

只可惜,已經沒有那個如果了。

在福利院的那些年,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人家因此一直沒有被收養,就這樣慢慢地長大。

後來陰錯陽差地參加了一場選秀,意外地得到了冠軍,也開始了之前從未想過的,不一樣的人生。

成名之後,經過了很多明查暗訪的努力,他們終於找到了原來他和外婆住的那個小鎮。

但是程子謙帶回來的,並不是好訊息。

他們曾經住的那間房子早已易主,而據鎮上的居民說,原來房間的主人,那個和藹慈祥的老太太,在十幾年前,死於哮喘病。

說這些話的時候,程子謙甚至不敢去看凌宇璇的表情。

突兀響起的敲門聲打斷了凌宇璇的思緒,起身開門,站在門口的人,是戎靖初。

看著凌宇璇身上的睡衣,戎靖初就忍不住笑了起來,“都幾點了,居然還在睡覺。”說著揚了揚手裡的東西,“當地有名的小吃,酒店裡可是吃不到的,你們都不方便出去,我就去買回來了。”

凌宇璇促狹道,“我看是你自己想出去玩兒,順便才買的吧。”

戎靖初閃進屋裡,把東西放到桌上,“真是好心沒好報啊我,快點兒過來吃,還是熱的。真是的,我一個人也拿不了這麼多,所以只買了咱們兩個人的份,哥你可別告訴子謙哥和凌雲他們啊”

終於,凌宇璇忍不住笑了起來,一邊應聲一邊往戎靖初的方向走過去,他記得當初對凌雲說過,不問過往,好好珍惜眼下的生活,他想,他自己,也應當如是才對。

作者有話要說: 挺心酸的過往。

所以璇哥哥是那種我很喜歡的人啊,能從黑暗中破繭而出的人。

今天的更新。

正式開始上班了,這兩天著手處理積壓的工作暫時比較忙,等情況穩定下來咱們就開始加更哈~

☆、十六、清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