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黨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從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章程另訂。
十、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黨員人數多時,可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嚴格監督。
十二、地方委員會的財務、活動和政策,應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監督。
十三、委員會的黨員人數超過五百,或同一地方設有五個委員會時,應由全國代表會議委派十人組成執行委員會。如上述要求不能實現,應成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和組織細則另訂。
十四、黨員除非迫於法律,不經黨的特許,不得擔任政府官員或國會議員。士兵、警察和職員不受此限。
十五、本綱領須經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檔案不長,陳克的字也不大,一頁紙還不到就寫完了。陳天華與陳克一起寫的唯物主義歷史觀的書,其間討論甚多。回到人民黨之後,和陳克也深入討論多次。其他同志更是接受過了全面的黨課教育,至少接受了全面的理論教育。這篇黨的組織綱領大家都能看懂。
陳天華的視線落在第三條上,“中國人民黨黨員必須與企圖反對本黨綱領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絡。”陳克曾經非常清楚的闡述過人民革命與有產者革命的區別。對於陳天華來說,如果加入人民黨,那就必須與同盟會和華興會斷絕一切關係了。一字一句的扣著字眼,陳天華心裡面很不平靜。黃興和宋教仁是陳天華的親密戰友。斷絕關係,還是一切關係,這個可是非常嚴厲的。
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