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都沒有提過救人的事情啊!
但是她記得很清楚,當時自己一點力氣都沒有了,是有人把她從游泳池裡救出去的,可是,這麼重要的事情,那個人怎麼說也不說呢?
她努力回想,那天聚會上的人都有誰,雅雅,拓跋揚等等,可是想了一個遍,她也想不出來,到底誰會這樣做好事不留名呢?見義勇為後隻字不提,是高風亮節,可是這件事根本沒必要瞞著啊!
她想來想去,唯一可能的人,就是十七了。
因為只有他,在救了她之後,不但不會覺得那是功勞,反而還會自責,是他害她溺水的。
“樓承曦,你真可惡,不早點說!”
第2卷 可愛的童年以身相許
雖然心裡已經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確定了,但思思還是想要跟十七當面對質,所以立即打電話過去詢問,只可惜他的手機關機了。
估計他是在忙吧,部隊裡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打電話的。
她只好等了。
跟蘇彥和蘇雅雅兄妹告別後,思思並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回了初中母校,在門口的傳達室裡,她找了好半天,最後果然找到了當年十七寫給自己的信,以及她寫給他然後又被退回來的信。
兩封信如今都弄得灰突突的,連門衛室的老大爺都笑她,說怎麼這麼多年才想起來。
拿回信,思思迫不及待地拆開,十七給她的信裡,其實也沒說什麼正經的,還抱怨她怎麼不給他寫信之類的,總之就是覺得她小氣、沒良心之類的,字裡行間表達著埋怨。
“你才小氣吧啦的!”思思忍不住嘀咕,可嘴角卻忍不住往上一彎一彎的。
她連忙回家,把兩封信平整地放好,夾在日記本里。
她從小就有寫日記的習慣,倒不是什麼長篇大論的,也不是每天都寫,但心裡一有想法的時候,她都會坐下來用本子寫下,有時候是一段話,有時候就只有一句半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