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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離婚了。

但沒有一個人替我惋惜,特別我的那些手下每個人都興高采烈地來道賀,陸總啊,恭喜你的新生活又開始了!陸總,你早該去尋幾根嫩草改改口味了。陸總啊,你到現在才想通啊?但為時還不晚,幸虧你醒悟得早!

我是啼笑皆非,這世界現在到底怎麼了,結婚了有人來道賀,離婚了更有人來賀喜,難道都是喜事,是不是我已經跟不上時代的潮流?

果然,他們說:離婚就是時尚,你得緊跟節拍啊,陸總,這下你也成潮人了!

我在眾多的賀喜聲中有點迷失了方向,難道這次離婚是正確的選擇?等冷靜下來,才知道都是扯淡,如果我和盧雪感情破裂,成天吵架,摔碗砸盤子,那離婚還不可惜。關鍵是咱們日子過得還算美好。

盧雪的離婚起訴狀寫得真好,也不知道是請得哪位狀王幫她操筆的,妙筆生花。把我和情人之間的光輝歲月,紅塵往事,寫得淋漓盡致,力透紙背。然後衍生到人品低下卑鄙,沒有資格擁有孩子的監護權。連我看了後都覺得我是沒戲了,洗洗睡吧。

狀紙還力求塑造盧雪的高風亮節,賢妻良母的品德,眨眼間一位飽受不幸婚姻摧殘,任勞任怨的善良女人形象就躍然紙上。擺事實,講道理,首尾前呼後應,操筆的這位仁兄真有才,有才得我想揍他。

法院送副本的意思就是讓我做出書面答辯。我坐在電腦前想了一下午,冥思苦想,感覺憑我的文采和狡辯的水平,是無法與盧雪的狀王PK。

最後重重嘆了口氣,愛咋咋的吧。老子不寫了,到時開庭時再說!

在等開庭的那段日子,我沒有去找過盧雪,知道見了面,也是自討沒趣,雖然我很想看孩子。我那幾天下班後,除了找人喝酒,去父母家蹭飯,就沒什麼其他的事了。

自從我結婚後,從來沒有連續3頓在父母家吃過飯。哪知這半個月是把以前的都補上了。我媽看到我能回家吃飯,一開始是挺開心的。因為老人家總希望有子女在旁邊吃吃飯,聊聊天。

但吃到第3天的時候,她明白了,她兒子不是回來陪她的,而是自個兒老婆跑了,家裡沒飯吃了,這才捨近求遠來的。

所以她邊給我夾菜,邊絮叨說:盧雪燒的菜都好啊,這麼好的妻子就這樣被你這臭小子給毀了。

我心裡也承認,我媽燒得菜比盧雪差得不是一星半點,本人的舌頭已經不適應她老人家的烹飪風格了,我的嘴早已經被盧雪的烹調手藝給收買了,越發越挑了。

我最愛的糖醋排骨估計以後只能在夢裡回味。想到這裡,我心裡充滿了過錯,遺憾,絕望,把飯碗一推,再也吃不下去了。

等待開庭審理的日子,我感覺是飛快,雖然我很希望這幾天慢慢過,因為不到那個時候,我們就還是夫妻關係。我跟盧雪結婚了幾年了,真不習慣自己突然就沒有她。

李若馨穿著法袍讓人覺得有點望而生畏,起碼我是這種感覺。最讓我難堪的是,在如此漂亮的女法官面前,我暴露了自己以前生活的不檢點。

從訴狀就能看得出來,我的“罪行”是通姦+非法同居,屬於有過錯方。而且我不能昧著良心說我沒有情人,我一向都守身如玉如處子,鬼TMD才相信!

盧雪在法庭辯論階段時非常煽情:這麼多年來,我把你像老爺一樣伺候,你估計幾年都沒進過廚房吧,幾年都沒洗過衣服吧,在外面不管玩到多晚,我打擾過你嗎?作為妻子,我就想讓自己的男人過得舒心,過得安逸,這是女人起碼要做到的。可你呢,你做了什麼呢?你除了背叛我,欺騙我,踐踏我的感情,你給了我什麼?

“我最起碼讓你衣食無憂啊,盧雪,我心裡一直愛著你,我從來沒想到過要和你分開。”

我拼命地解釋。

盧雪說:你是讓我生活得不錯,但我需要真正關心我的老公,把感情都付諸給我的老公,我不是你的保姆,你明白嗎?我不能容忍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外面有女人,這就像白襯衫上面有個汙點,很能在我心目中洗掉。

說完,盧雪還悲憤地掉了幾滴眼淚。她有理由生氣,我沒權利去阻止她的憤怒。

她說得句句在理,我沒有理由反駁,只能一個勁地說:我能撫養孩子,因為我經濟上沒問題。

盧雪說我也有固定的工作,難道會養不活孩子嗎?

“盧雪,我什麼都可以給你,房子,存款。但你把孩子留給我!”

我已經沒有絲毫辦法了。

盧雪說我不稀罕那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