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打擾您了,再見!」
沈嘉當然沒有告訴過我她在朋友家過夜,而且是男朋友。
既不知道沈嘉的行蹤,也打不通她的電話,我站在空無一人的大街上束手無策。
在路邊等了半天,終於攔下一輛勤勞的早班出租。師傅看我一臉蒼白,還帶著一嘴酒氣,也沒和我樸侃,一路快車向我家開去。
幸虧是週六,我可以踏踏實實在家補一覺。一進家門我連衣服都沒脫,就一頭栽到床上。
這時候,電話響了。奶奶的,這麼早誰沒事閑得非要讓老子睡不痛快?
「喂!誰啊?」
「宏,是我。」
「沈嘉!」
過度的驚訝讓我差點咬到自己的舌頭。
「是我。我要跟你說件事。」
「什什麼?」
這標準的開頭讓我有了不詳的預感。
「咱們分手吧,我已經不愛你了。」
預感應驗得比我預期的還快,而且絲毫不加掩飾。
「分手?為什麼?因為我讓你把孩子打了?」
「你根本沒有為我們的未來作好準備,你沒有準備承擔責任。我們還是算了吧!」
「這件事我不是已經向你道歉了嗎?而且你也知道,咱們現在根本沒有能力撫養一個孩子!」
「不要再說了,一切都晚了。」
回想起昨晚她與石磊在一起的畫面,還有她無端的分手要求,我心中的嫉妒與恥辱都轉化成了憤怒:「別找藉口了!你有別人了對不對?」
「對。」
沈嘉平靜和冷淡的回答讓我的火氣瞬間冷卻下來。為什麼?難道她對我一點感情都沒有了嗎?
「嗡嗡嗡」
手機震動響了起來。嗯?電話在我眼前的桌上不停地抖動,而我正躺在床上。原來剛才是一場虛驚。
我拿起手機,慶倖地看到手機上只有一條未讀資訊,是今天的手機晨報。
看看錶,早上9點半,雖然仍然感到十分睏倦,但剛才那一場噩夢讓我說什麼也不想再睡了。一肚子酒水搞得我既口幹,胃裡還泛著酸水,乾脆出去吃點東西吧!
說是吃東西,可是九點多這不當不正的時間,早點攤基本都已經收了,中午飯又都還沒開始,想了半天,只好去找間麥當勞打打牙祭。
雖說我家不算偏僻,可附近偏偏沒有麥當勞,最近的一家也在離我家有將近兩公里的商業區。
週六早晨似乎大家都沒有早起的習慣,平時擠得一鍋粥的公車上就只有三五個人,這讓多少年沒有「坐」過公交的我心情略有好轉